当事人:罗霄,男,身份证号码:430703********9812,行政执法证件编码:18080197506,所在单位:益阳市资阳区茈湖口镇人民政府。
当事人:杨笑,男,身份证号码:430903********0032,行政执法证件编码:18080197509,所在单位:益阳市资阳区茈湖口镇人民政府。
上述两人因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违规适用执法程序、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情形(行为),依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暂扣行政执法证:(六)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节较重的”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暂扣罗霄编码为18080197506、杨笑编码为18080197509的行政执法证件。暂扣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暂扣《行政执法证》的期限为三十日,暂扣期间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益阳市司法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