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益阳市资阳区智谦烟花经营部、益阳市资阳区新辉伊烟花爆竹经营店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经门店主要负责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注销益阳市资阳区智谦烟花经营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登记编号:(湘)益资烟花〔2025〕39号,有效期限2025年01月10日至2026年01月09日)、益阳市资阳区新辉伊烟花爆竹经营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登记编号:(湘)益资烟花〔2025〕21号,有效期限2025年01月10日至2026年01月09日),自公告之日起该烟花爆竹零售门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益阳市资阳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