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实施2024年资阳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时,因实际支出与原预算有一定出入,根据原实施方案中“如实际情况有所变动,可在使用方案框架内作局部调整”原则,特将资金使用做如下调整。
公示期限: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益阳市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谢乐京0737-4322921
地 址: 资阳区曙光路14号
附:2024年资阳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调整方案.doc
益阳市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