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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资阳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3 10:59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71号)文件精神,现对开展2024年资阳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与程序进行公告,请有意愿开展培训的机构在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相关申报资料。

  一、申报条件

  培训机构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

  (一)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二)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培育机构负责制定开班计划、组织教学实践、开展必要的跟踪服务,按期保质完成培育任务,接受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培育效果评价。

  二、培训任务

  2024年,资阳区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20人。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不低于80%。其中,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10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50人,乡村治理与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70人。

  三、资金安排

  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2800元/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5600元/人,乡村治理与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2000元/人,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专项资金补助标准4000元/班。

  四、申报程序

  (一)有意愿的培训机构请填写好《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认定申报表》(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资料到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进行申报;

  (二)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培训机构申报个数逐一进行审核,初定培训机构,报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管理;

  (三)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对审核通过后的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具体培训任务;

  附件: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认定申报表.docx

  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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