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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益阳市资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27 11:15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资阳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5日至11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工委开展了第二轮专项巡察。2023年2月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经局党组织会议研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唐学超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局股室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股,石远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因人事变动,办公室主任调整为李林涛。

  (二)制定方案,整体推进。局党组收到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根据反馈意见清单,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和责任划分,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拿出整改具体措施要求。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取得成效。根据整改工作方案,局党组先后2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学超听取各二级单位、股室整改工作汇报,提出了整改工作要求,要求各二级单位、各股室要提高整改工作思想认识,严格标准,从实从细,逐项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林涛针对30个反馈问题,做了详细地指导,明确了整改时限。在全局系统开展整改“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党组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实践不够,未将“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城市发展要求写进《资阳区“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推动城市发展的办法不多、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修订局党组学习制度和考勤制度,每月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邀请区委宣传部宣讲团成员进行了二十大理论宣讲,对局系统党建业务专干进行了系统培训。争取在下一次修订过程中把党的先进理论和“一个尊重‘五个统筹’”写入《资阳区“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2.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一是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短板。区纪委日常督查指出了“全区经营性自建房仍有超过半数未完成鉴定,C、D级危房尚在经营,平台数据质量问题多、修改慢”等问题。二是推进“四大专项行动”有差距。局党组未对照要求深入查找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中未涉及“四大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巡察整改不到位。对五届区委巡察反馈的“市住宅建设公司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没有举一反三,完善内控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制定出台《2023年全区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自建房排查目前已全部完成,存在问题的房屋将按照省市要求尽快整治到位。二是2021年“四大专项行动”,已经建立问题整改清单,但在巡察时未把问题清单纳入巡察资料中,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举一反三加强资料档案归纳整理。三是局财务股加大了对市住宅建设公司的财务指导和督查,并于2023年3月9日进行了专项财务检查。下阶段将加强对市住宅建设公司的财务管理,对财务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把关,每季度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管理,规范其内控制度,提升其财务人员专业水平,解决财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关于职能职责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房地产在建项目监管有欠缺。1个区管房地产项目巡察期间一直处于停工状态。二是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不到位。2019—2021年全区乡镇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建立了《区管房地产项目安全巡查台账》,对项目开展安全巡查,督促项目施工、建设、监理等参建单位做好停工期间的现场安全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停工期间施工工地安全。二是政策法规股进一步完善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行政处罚程序及项目帮代办服务相关程序。对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是对相关公司责任人依法依规记录不良行为。

  4.关于人民至上理念树立不够牢固的问题。一是保障性住房管理“重分配轻监管”。没有对承租人家庭情况开展经常性审查,及时清退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住户,走访了解到存在暗地转租、转让现象。二是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与群众期盼有差距。走访了解到颐年巷平房区下雨时经常内涝;红军红色小区庭院地坪高于周边民房基面,雨水经常倒流居民家中;人民路游园建设泥土清理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社区、办事处、区人民政府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加强对申请人准入条件的审查、审核;进一步完善保障房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数据促进入住信息管理;联合公房管理所开展全面清查摸底工作,及时掌握保障房入住情况,及时发现和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二是我局将颐年巷平房区排水系统的改造纳入资阳区东片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建设一期(公上坪小区)项目当中,已对红军苑小区两个雨水箅子进行了疏通和修复,并对部分积水部位的火烧板进行了调整,完成了整改。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组没有及时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结合单位职能制定落实工作方案。二是“四个纳入”不到位。未按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党的纪律监督范围。三是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识存在偏差,学习缺乏积极性,未按规定撰写心得体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本单位职能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落实工作要点。二是修订了局党组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决策、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党的纪律监督范围。三是局党组每月定时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并要求领导班子按规定撰写心得体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扎实的问题。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够,重部署、轻落实,开会强调多、具体措施少,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不经常,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局党组领导班子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跟日常制度和定期检查相结合,不定期对分管线上的二级单位进行了指导和检查。开展了“不可触摸的底线”和“忠诚与背叛”同级同类警示教育,领导和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清廉自守、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2.关于日常监督执纪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提醒谈话流于形式。部分谈话记录简单。二是运用四种形态不精准。办理违纪案件有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建立了每季度谈心谈话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专题学习了区纪委办理违纪案件相关程序要求,在以后工作中克服“好人主义”思想。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下属单位区城区公共房屋管理所超范围发放岗位补贴。二是机关及下属单位部分干部职工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市内交通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违规发放的岗位补贴已上缴区纪委,2023年3月21日组织全局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人员加强了学习,规范了全局各项津补贴的发放。对不能提供上级政策文件的各类补贴,坚决退回,不予发放。发放的补贴按相关规定、标准发放,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二是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于2023年1月5日上缴区纪委,2023年3月21日组织全局学习了《益阳市资阳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益资财〔2017〕11号)文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深入了解和掌握财务相关法规政策,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费用报销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坚决杜绝违规报销费用问题的出现。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电视专题片《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主要负责人与涉事人员进行了廉政教育谈话,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对收受红包礼金的党员的处分决定,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资阳区建设工程事务中心廉政建设制度》。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私车公用管理不规范。2020—2021年下属单位列支干部职工私车公用交通费,部分用车明细不具体,私车公用存在较大驾驶安全风险。二是财务监管缺位。本次巡察发现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财经制度不熟悉,存在大额支取现金、报账手续不完善、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会计核算不准确、固定资产未记账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传达学习市内交通费报销细则。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益阳市资阳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益阳市资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关于明确区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车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因公使用私车的范围,按照程序填报用车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按照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进一步加强对私车公用现象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现行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吸取车辆安全事故案例教训,提高对驾驶安全风险的认识。二是我局加强了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撤销了实有资金账户,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了全局费用支出管理,明确了费用报销需提供的清单、票据及支付流程,制定了《资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单位的财务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审批,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财务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定,规范费用报销等财务行为,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

  5.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挤占背街小巷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专项资金。二是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2020年7月拨付长春镇新型城镇化引导资金用于垃圾转运设施项目建设,实际用于支付环卫保洁费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我局制定了《资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所有专项支出实行先报告后使用制度,事先填写《区住建局专项资金申报表》,明确资金来源,支付时填写《区住建局资金使用审批单》。二是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降低机构运行成本,确保机关和下属单位基本支出,杜绝出现挤占专项资金弥补机关和下属单位基本支出的现象。三是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下拨乡镇专项资金监管,尤其是下拨资金时,对乡镇强调和监督专项资金用途。在确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时,将减少不按指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乡镇的资金额。

  6.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部分工程变更程序不完善。二是执行合同条款不到位。和瑞小区6、7栋室外配套工程,未按规定支付项目资金。三是工程签证单信息不完整。抽查三微工程、背街小巷项目结算资料,部分工程签证单没有注明耗工耗材数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督管理。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制定并出台了《益阳市资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合同相关规定的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三是认真整改,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制度》要求,明确工程量签证单内容,将耗工耗材数量写入签证单。

  7. 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存在先采购后申报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整改。完善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及财经纪律要求,制定了我局财务管理制度,传达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将财务管理制度下发局属各单位及股室,组织全体干职工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干职工严格遵守财务相关制度规定。加强经办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组织各经办人员进行业务与制度学习,确保程序规范,加强全过程监管。坚持严格遵守采购程序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避免再次出现先采购后申报的现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党组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组织人事股人员配得不强,党建专干业务知识不熟练,难以指导、督促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本次巡察发现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不完整、民主评议党员未评定等次、党员积分登记不及时等问题较普遍,市地产物业管理公司党支部未按期换届,2022年被区委组织部认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进一步加强落实了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定了区住建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建立了督促检查机制,配强了党建工作力量。分管党建工作的徐小红副局长对各支部进行了指导和督促,党建专干参加了组织部组织的基层党建业务培训,组织局系统各支部业务专干进行了集中培训,严格按要求记录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和积分等级制度,严格予以落实。完成了市地产物业管理公司党支部的换届,强化了党建各项制度,按时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销号。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采购了《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学习资料,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党建理论水平。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2021年度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完善,会前谈心谈话不深入。个别班子成员与班子、二级机构负责人谈话时未征求意见,班子成员没有对照检查材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针对巡察整改的反馈意见,局党组完善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程序,制定了方案,会前征求了意见,认真对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开展了会前谈心谈话,把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的情况纳入了谈心谈话,约谈了领取超范围津贴的人员。以2022年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向党员提出高标准、严要求,要做到深入剖析自己,从思想深处查找不足与缺点,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已要求城区公房管理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情况说明: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亲自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上缴巡察资料时有遗漏,未及时把资料归纳存档。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到位。党组没有及时组织学习《资阳区科局级单位中层干部选任办法》,2022年7月1日任命一批中层干部,没有民主推荐等资料。二是人事档案管理不严格。存在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表归档不及时,聘用合同无签订日期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把资阳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科局级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纳入中心组学习,并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规范中层骨干任用选拔程序。二是组织人事专干对全局系统清查整理了人事档案和聘用合同,及时归纳了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表,并加强了审核把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牢政治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对标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健全制度,强化督查。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梳理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好规范制度。局党组针对整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定期向巡察组汇报整改情况。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同时,经常开展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长期坚持,巩固成果。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规范工作程序,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坚持不懈,一抓到底,务实求效。

  中共益阳市资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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