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各农业经营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4〕46号)文件精神,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原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已开始组织申报。现就有关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支持产业方向
重点支持水果、茶叶、蔬菜、中药材4类全省主要的帮扶主导特色产业及2023年度“一特两辅”帮扶主导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突出分类施策,结合帮扶产业项目全面核查成效,按照巩固、提升、盘活、调整的要求,分类推进帮扶产业发展。突出重点人群,优先支持带动脱贫户、防返贫监测户增收的产业发展项目。
二、主体申报资格
1、截至2023年底,带动脱贫人口数达到600人以上,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小额信贷、就业帮扶等模式与当地脱贫户、监测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脱贫人口数80人以上;带动主体在项目所在地帮扶脱贫人口数达不到600人、80人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项目申报主体帮扶脱贫人口数量从多到少选择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2、2024年度通过产业直接帮扶或吸纳务工就业方式计划新带动脱贫人口数量纳入项目绩效管理,其中企业应通过直接帮扶模式带动项目所在村发展同类产业的、有意愿合作的所有脱贫户(含监测户),且新安排务工就业脱贫人口数量不低于30人;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通过直接帮扶模式带动项目所在村本年度新识别出的有同类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所有监测户,且新安排就业脱贫人口数量不低于10人。
3、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帮扶协议的情况;在帮扶产业考核、督察、检查、审计等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4、在近两年内已获得过财政一次性80万元(不含8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三、项目资金安排原则
1、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引导项目实施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技术指导、合作经营、保护价收购等产业直接帮扶方式帮助脱贫户、监测户自主发展帮扶特色产业,特别是高质量庭院经济,或吸纳务工就业,融入产业发展体系,带动提高收入水平。每个省重点项目的联农带农方式原则上不少于3类,且均要建立联农带农工作台账,台账中的每个农户都要有联农带农举措,要保留必要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支付记录。
2、积极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坚持政策扶持力度与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小农户增收致富挂钩,与主体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挂钩,加大对帮扶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林)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类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3、依托带动主体,加快建设帮扶产业配套的农业生产设施,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供应的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鼓励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康养、研学等,提升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水平。支持打造帮扶产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积极开展各类展会、产销对接等活动,促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4、支持带动主体与帮扶主导特色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结合,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休闲食品、功能食品等新产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四、项目资金分配
企业主体、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的项目资金安排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4〕46号)文件执行,主体个数的确定具体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下达资金额度进行优化调整。
五、项目建设内容
1、2024年度省重点项目严格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的要求分类实施。财政投入资金建设内容不能与其他渠道安排的资金重复,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
2、巩固类重点支持品种改良、品种更新换代(不含研发经费、科研基地建设),新产品开发及新技术、新工艺引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升级类重点支持生产基地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建设,农(林)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冷链仓储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促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盘活和调整类支持建设内容综合涵盖以上范围,要求集中至3项类别以内。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将资金用于衔接资金负面清单。
六、项目确定
1、主体自愿申请。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带动主体自行组织申报书,带动主体申报项目时,一律不得由中介机构代理,不得将项目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申报书一式三份,连同word与pdf电子文档一起交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资料受理人,发展规划股。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024年7月3日之前。
2、批复确定。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对主体实施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并根据项目申报条件对所有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料(包括产业经营范围、2023年底带动带动脱贫人口与监测人口数量及计划带动数量、承担帮扶义务情况、信誉情况、重复支持情况、产业发展潜力、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确定2024年度省重点项目,被确定的实施主体同时在区乡村振兴局办理项目入库手续。
3、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结果,认真填写项目基础信息统计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连同审批后的重点项目申报资料一并报市农业农村局梳理汇总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附件:关于做好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4〕46号.pdf
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