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益阳市资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工作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益阳市资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资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码头街道人大工作联络组更名为益阳市资阳区人大常委会大码头街道工作委员会、资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汽车路街道人大工作联络组更名为益阳市资阳区人大常委会汽车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原资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码头街道人大工作联络组组长职务更名为益阳市资阳区人大常委会大码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原资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汽车路街道人大工作联络组组长职务更名为益阳市资阳区人大常委会汽车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