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3〕322号)的安排,国家财政拨付给资阳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资金)426万元。按照《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湘财建〔2021〕13号)和《资阳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益资政办发〔2012〕2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资金使用方案。
公示期限: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谢乐京0737-4322921
地 址: 资阳区曙光路14号
附:2024年资阳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pdf
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