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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30 15:56 信息来源:区水利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针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存在短板”的问题,资阳区委、区政府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狠抓问题整改,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表述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存在短板。益阳千帆船舶服务

  有限公司在资阳区茈湖口镇均安村资水岸线内建设的船舶维修拆解项目未纳入规划,益阳市水运事务中心违规同意该项目筹建,资阳区水利局对项目未批先建、侵占资水岸线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不力。

  二、整改目标

  全面拆除维修生产线,实现生态修复。

  三、整改措施

  (一)全面拆除千帆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船舶维修拆解线,实现“两断三清”。

  (二)恢复原生地貌,对未硬化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绿。

  (三)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整改情况

  资阳区多次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以更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2023年7月10日,区水利局依法对益阳千帆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7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当地河水水质进行了检测,在项目地水域、上游50米、下游500米三个点取样,对石油类、COD及氨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在标准限值内;7月13日茈湖口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组织工作人员全面拆除维修生产线,移走维修船舶,断水断电,并清除了河滩地所有的设施设备;8月22日资阳区水利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一万元并要求恢复河滩地原貌。

  2024年2月24日和3月1日,当事人对河滩地两次撒播草种;3月8日按照市生环委要求,市水利局委托资阳区水利局对千帆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资阳区水利局对其启动生态损害环境赔偿,要求其自行修复;3月9日按照上级提出的整改措施,用草皮对未硬化的裸露地进行了覆绿,恢复原生地原貌。

  2024年3月28日,区纪委监委对均安垸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傅志勇予以诫勉;对茈湖口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皮长庚,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黄惠锋,河道站站长赵荣华予以批评教育;对茈湖口镇分管生态环保的党委副书记易振邦,区水利局分管副局长赵续华予以谈话提醒。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下阶段,资阳区将进一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加强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河湖岸线巡查力度,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在执法巡查和业务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规范生态环境监管,坚持惩防并举,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

  欢迎广大市民对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反馈“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情况提出导议和疑问。

  公示期限: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6日

  举报受理单位:益阳市资阳区水利局

  受理电话:0737-3800326   13873782987

  特此公示。

  益阳市资阳区水利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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