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相关工作实际,区财政下达2024年中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拨付使用方案如下:新桥河镇61万元、长春镇50万元、迎风桥镇18万元、沙头镇18万元、茈湖口镇30万元、张家塞乡23万元。共计资金200万元,从中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列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6日至2月13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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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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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