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相关工作实际,区财政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00万元,拨付使用方案如下: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资金
共计208.5万元,其中新桥河镇57.5万元、长春镇49.5万元、迎风桥镇18万元、沙头镇20万元、茈湖口镇27万元、张家塞乡21.5万元、长春经开区15万元。
二、美丽庭院“六个一”建设资金
共计60万元,其中新桥河镇毛家山村、爱屋湾村,长春镇皇家湖村,迎风桥镇左家仑村,茈湖口镇三益村,张家塞乡金垅村,以上行政村各10万元。
三、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奖补资金
共计15万元,其中新桥河镇太平桥村、迎风桥镇牛角仑村、长春镇东香村、沙头镇文兴村、茈湖口镇马王山村,以上行政村各3万元。
四、2023年区级“同心美丽乡村”奖补资金
共计15万元,其中张家塞乡高坪村,长春镇皇家湖村,茈湖口镇东城村,新桥河镇爱屋湾村、金杉村,以上行政村各3万元。
五、2023年“两品一标”奖补资金
共计27万元,其中益阳将士象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万元、益阳云茶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万元、益阳市资阳区黄花梨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3万元、益阳市绿蔬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3万元、益阳市中盛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万元、益阳明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万元、益阳金成米业有限公司5万元。
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经开区)奖补资金
共计62.5万元,根据2023年季度考核成绩对各乡镇、长春经开区进行奖补,一等奖1个,茈湖口镇奖补12.5万元;二等奖2个,沙头镇、迎风桥镇各奖补10万元;三等奖4个,张家塞乡、长春镇、新桥河镇、长春经开区各奖补7.5万元。
七、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资金12万元。
以上共计资金400万元,从区本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预算中支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6日至2月13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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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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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