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自然资源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法制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水平取得明显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2020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总结》《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刻学习领会把提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报道。二是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理论思想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学习内容。2021年,我局党组组织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会议4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三是主要负责人把法治建设纳入了自然资源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2021年以来,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1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完成全年土地供应任务。今年共供应土地23宗,总面积28.1001公顷,出让供地16宗,面积19.3487公顷,成交金额7629万元;划拨供地7宗,面积8.7514公顷。已成交5宗供地并发布成交公示,面积9.7241公顷,成交金额6460万元。
完成全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68.8967公顷,其中2018年以前的批单处置率为38.34%、2019年后的批单处置率为40.31%,均达上级任务要求。
(三)采取“长牙齿”的措施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9宗,涉及土地面积14.9820公顷,耕地面积1.3056公顷。已责令拆除5.2338公顷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没收8.8229公顷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宗,累计收缴罚款208.2万元。
(四) 全面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三调数据与规划现状基数转换,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城镇开发边界初步划定及村庄规划编制分类工作。其中,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121号), 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认真梳理,拟调出永久基本农田3318.05公顷,补划永久基本农田1366.90公顷,比上一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多出15.82公顷。
(五)全面完成其他各项工作。本年度累计完成19个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核发,6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流程的优化再造,云梦方舟等项目的批后管理,新桥河总规数据和“一张图系统”的建立及其修改完善工作。全年权限内乡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6件。打击关闭非法矿山30处,并全面完成其生态修复工作。聚焦房地一体确权颁证,按照“应发尽发、送证上门”的原则,为资阳区农村居民住宅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完成自然资源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全年共计建立集镇法律咨询点6处,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
(六)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规范运行。全年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完成权籍调查76914宗,依法确认房地权属及其范围,为符合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59133本,使农民享有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得到法律的保护,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
(七)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改进通报制度,建立败诉败议责任倒查制度,健全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完善复议案件评查评析制度、重大复杂案件听证制度,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2021年度共受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
二、“三项制度”的开展情况
(一)规范文书制作。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在全区系统范围内统一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格式化。同时,每年组织开展全区系统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一次以上,重点对案卷资料完整度、调查报告、集体讨论、自由裁量权运用、罚缴分离等环节进行检查,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统一编印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实用手册》,向省厅征订了《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全书》,确保全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掌握本职执法工作。
(二)完善执法记录。按照执法主体和权限,要求各乡镇自然资源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立案、调查、取证、审查、等环节均有文字或影像记录,调查取证过程中拍摄有违法现场照片,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均召开办案人员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的案审会,对每个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程度、处罚标准、处罚裁量权、执法程序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集中分析,共同研讨和论证,最终形成统一的集体研判记录,过程阳光透明,监督明确。
(三)落实法制审核。局党组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并负责组织案件承办单位和具体承办人、执法大队、相关责任股室重点对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行政处罚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集体会审。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四)公示执法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省、市有关规定,在区政府网和局门户网栏目中按要求、按标准公开本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及时在区政府网和局门户网栏目中按要求、按标准向社会主动公开。实施公示制度以来,我局公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40余起,强化了公示制度的落实,及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下步工作打算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法律法规宣传深度不够,范围不广,部分群众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深,对自然资源工作的职能了解不够,自觉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难度。二是执法人员队伍相对薄弱,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四是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不足,缺乏行政执法专项资金。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围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宣传内容,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平台,优化宣传方案。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加强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严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执行力,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实施阳光行政。
益阳市资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