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益阳市资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03-25 14:53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2021年,区发改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情况,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1年的主要举措及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我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根据最新领导分工,及时调整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重点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发改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制定普法规划。结合本局工作特点,召开专题动员大会,将工作要求传达到全局各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制订本局普法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工作措施。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普法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按规定参加区普法办组织的普法联络员会议;指定专人做好全局普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月度工作表报,做好资料台账的整理。

(二)依托系列活动,强化法制宣传

一是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初制定局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重点学习宪法、党章、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及与发改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分级考试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学法用法考试。

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315”活动日,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形式有现场受理、解答各类价费政策咨询和油气管道投诉举报,发放电价相关法规政策和油气管道宣传手册,提高价费透明度和油气管道知识普及面。

三是拓宽学习法律知识渠道。通过“线上+线下”模式,打造学法良好氛围,提升学法积极性。一是通过“学习强国”APP,微信平台参加法律知识专家讲座,并参与课后习题测评,提升对法律知识要点的掌握。二是邀请局法律顾问郭治年讲解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问题,提升工作中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突出重点工作,强化依法治理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为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已聘请湖南激扬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单位。通过借助法律人士的专业知识,为我局依法行政、规范履责、合理防范风险、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党委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规划、重大项目安排,均事先开展广泛的调研活动,并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推动了民主监督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有序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对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权力类别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有效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四)提升公众满意度,强化工作实效

自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完善了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和内部监督制度,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全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在执法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无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是对普法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对日常开展的普法工作和经验做法缺少系统性总结;二是因我局未开通政务新媒体,现有的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未设立普法专题(栏);三是尚未在本单位内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活动。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合力

一是统一思想。法治是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点,是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先行区的关键。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法治化的发展环境,以法治保障改革创新。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研究谋划、部署推进和统筹协调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联系沟通,主动支持配合,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健全考核评价和问责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提高法治建设工作再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比重。

(二)规范行政行为,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代理加强与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深化创新监管机制。注重强化改革的协同性、制度的配套性,避免出现审批事项取消后的“空档期”。

二是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三)健全监督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有效运行

一是强化监督。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审查机制,加大专业审查、实质性审查力度,发现瑕疵及时纠正。充分运用审议、询问、视察、执法检查,必要时通过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支持和促进政府改进工作。建立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切实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

二是深化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强化重点领域内部流程控制。切实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有重点、有步骤地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落实。

三是加强司法监督。加大对金融、科技、知识产权等领域案件的依法保护力度,在服务国家战略上更好地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