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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7 13:30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当事人:益阳晴天园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

决定书号: 益资农(农药)罚〔2022〕2号

2022年7月2日,益阳晴天园艺有限公司通过淘宝网络平台,销售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安康柠”牌纯竹纤维蚊蝇香,获得销售收入3256元。该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的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禁用的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以及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并参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农药)序号10的规定,责令益阳晴天园艺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3256元;

2.没收“安康柠”牌纯竹纤维蚊蝇香160包(规格20片/包);

3.罚款5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8256元。

益阳晴天园艺有限公司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领取缴款凭证,并将全部罚没款交到农业银行资阳支行。

 

 

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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