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及调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98号)文件精神, 按照主体申请、单位申报、实地核查、筛选主体、专题会议研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天)
单位 |
金额(万元) |
项目名称 |
备注 |
资阳区刘家湖国有林场 |
40 |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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