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6号)和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区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资政办函〔2021〕 号文件精神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我区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育秧)项目实际情况,经验收小组实地测量、汇总数据后报资阳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以下单位,拨付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育秧)项目补助资金,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现将补贴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即9月22日—9月28日。欢迎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区经管站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737—4310078。
资阳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