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我区采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报,村(社区)、镇(乡)推荐,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筛选,拟确定13家从事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薯类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现予以公示。
欢迎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以当面或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件:关于印发《资阳区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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