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办公室,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资阳区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益资办[2019]99号)文件精神,不再保留事业编制的单位有资阳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和资阳区乡镇财政管理局。目前这两个单位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资产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拟向资阳区编制管理办公室申请事业单位注销公告。
特此公告。
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