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风桥镇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标准
发布时间:2019-05-17 12:43 信息来源:迎风桥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卫生保洁标准

1、路面无零星垃圾、积水;路边20米之内无成堆生活垃圾;绿化带、花坛、公共活动场地无杂草、无白色污染、无污物、无垃圾,达到路面、路边、绿化带、花坛周围干净的要求。

2、保持村内河道清洁,不得有动物尸体及杂物,河道、池塘及河滩垃圾当天发现当天清除;已整治河道河滩无杂草,无漂浮物,做到定时打捞,定时清运,保持环境卫生干净。保持河、塘、沟、渠水干净无异味。

3、村民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垃圾及时收集;墙面不能出现乱涂乱画随意张贴的宣传品。

4、村内垃圾箱、垃圾房、垃圾清运车,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箱内垃圾不外溢。垃圾箱、垃圾房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5、公厕卫生,做到基本无臭,基本无蝇,地面无粪便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尿垢,水冲设施完好,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二、公共设施管理标准

1、做好环卫设施保洁和养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的整洁、完好。果壳箱全面彻底清洗1周不少于1次,要求清箱清底。有个体污染随时清洗。环卫车辆要求定时清洗,外观保持干净整洁。

2、做好环卫设施的除“四害”工作,“四害”密度不超标。

3、环卫设施发生遗失、损毁及自然损耗等现象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报告管理部门。

4、严禁以下废弃物进入环境卫生设施:

1)建筑废弃物:建筑残土、砖、瓦、石、陶瓷等残碎物、废水泥及水泥制品残碎物、废砂及其他建筑残碎废弃物;

2)有毒有害物:有毒有害工业制品及其残物,有毒药物,有化学反应并产生有害物的物质,有腐蚀性或放射性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品、生物危险品、医疗垃圾;

3)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物质。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中心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确需占用中心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应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中心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清退,恢复中心道路功能。

6、要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管理,组织对排水设施的管养单位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淤排障,保证排水设施完好、畅通。

7、照明设施维护管理须建立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制度,维护管养单位做好巡查、更换、修复破损、排障等工作,确保照明设施完好、能正常使用。

8、要加强文体活动场地、设施的维护,确保能正常使用。

 

 

 

 

邹家桥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办法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村实际,制定邹家桥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邹家桥村14个村民小组。

二、适用范围

各小组辖区内所有渠道、道路、绿地及农户门前屋后等地地段。

三、实施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量化数据考核为主;

3、平时查与年终考相结合;

4、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

四、制定标准

    明确本村工作要求和标准、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制定《邹家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细则》。

五、考核方式

考核依照以下四项制度实行村管组,组管户两级考核。

1、督查制度。每周各村民小组的督查组进行不定期督查,每月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对各组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拍照、记录并扣除相应分数。

2、月会制度。每月召开村民小组长会,通报前段存在的问题、排名的情况和下段的要求。

3、评比制度。对每周督查情况按照月度统分和累计统分两种方式,对村民小组进行排名。按照排名先后,确定各组“最美庭院”和“美丽庭院”的评选比例。排在前面的小组名额多些,排在后面的小组名额少些。

4、奖惩制度。拿出不低于组长待遇30%的标准,对全年综合排名前三位的实行奖励,对全年综合排名后三位的实行罚款;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组长将扣除其专项经费,且经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后直接解聘。通过制度压实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

1邹家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_doc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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