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保安美丽乡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深度除磷改造总承包(EPC)项目
发布时间:2019-04-09 16:42 信息来源: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04-30 09:30:00                                            开标时间:2019-04-30 09:30:00
益阳保安美丽乡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
深度除磷改造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益阳保安美丽乡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深度除磷改造总承包(EPC)项目已由资阳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以益资发改招核[2019]2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益阳市资阳区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保安美丽乡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深度除磷改造总承包(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
2.3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总设计污水处理量为15000t/d,一期建设规模为5000t/d,提质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除磷絮凝池1座、斜板沉淀池1座、污泥池1座、新增综合设备间1间、地面硬化、排水沟等。项目投资约541.82万元(不含绿化、围墙和高压配电部分的费用)。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含设计阶段)。
2.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环保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设计;(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3)设备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出水水质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排放标准,即TP≤0.05mg/L。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中心图审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施工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建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工程;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设计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均属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2018年10月-2019年3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  投标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4月1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4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4991009)。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开标室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电子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资阳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监督电话:0737—380911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活动。
1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10.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  依据湘建督[2017]238号,实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变更信息公告,被变换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文件中裁明且其工程业绩和获奖情况不得纳入评审计分。
10.6  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7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须于2019年4月1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先与招标人取得联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建造师证原件到建设单位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1项(本项目踏勘负责人:李宇涌,联系电话:15367806237)。
10.8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资阳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广场路171号
联   系  人:李宇涌
电       话:1536780623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益阳联系地址:益阳市栖霞路资水会龙不夜城北一区801号
联   系   人:邹灿
电        话:0737-2788296
邮        箱:49910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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