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方案
发布时间:2025-04-01 17:17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救灾的通知》(湘财农指〔2024〕4号)文件精神,为有效恢复灾后农业生产,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结合全区遭受雨雪冰冻灾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规模

  省级财政资金下达我区省级财政抗冻救灾资金62.5万元。

  二、使用范围

  2024年1月21日晚-1月22日,2月5日晚-2月8日,2月20-2月22日遭受连续3轮低温雨雪冰冻,受损严重的设施农业、冷链设施、茶产业、畜禽水产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支持对象

  为确保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既要突出重点区域及主体,又要注重全面。支持蔬菜钢架大棚、经济作物种植大棚、冷链设施钢架棚、茶产业设施钢架棚、畜禽水产设施钢架大棚等农业设施大棚恢复建设,优先保规模种植户、保面积、保产量。

  四、使用原则

  (一)进行集体研究。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受灾受损情况,结合救灾资金使用要求,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后,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62.5万元救灾资金全部下达到乡镇,由乡镇拨付到受灾严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专款专用原则。救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雨雪冰冻天气农业生产救灾工作,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注重绩效原则。各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救灾资金发挥效益。

  五、分配明细

  (一)新桥河镇13.5万元。其中湖南聚荣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万元,资阳区绿蔬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1.5万元,资阳区迪尔农机专业合作社0.5万元,益阳将士象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0.5万元,湖南益阳市潇湘醇茶业有限公司0.5万元,资阳区洪鑫家庭农场1万元,益阳大不同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1万元,资阳区永丰家庭农场0.3万元,益阳市金惠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0.3万元,资阳区益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0.3万元,龚世平0.3万元,匡固其0.4万元,邱其林0.5万元,龚武斌1.5万元,郭习斌0.5万元,崔顺初0.3万元,田辉民0.5万元,龚军辉0.3万元,欧阳国钦0.5万元,郭红元0.8万元。

  (二)长春镇10万元。其中湖南果中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万元,益阳市益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5万元,种植大户舒海斌1万元,钟育贤1万元,杨喜保0.4万元,姚乐桃0.5万元,曹志光0.4万元,孙德保0.4万元,徐岳枫0.4万元,李雪桂0.4万元,黄正春0.4万元,曹子霞0.4万元,田厉年0.2万元,李云0.2万元,王介凡0.2万元,田鹏飞0.2万元,刘斌0.2万元,刘治华0.2万元。

  (三)迎风桥镇10万元。其中。益阳市资阳区紫薇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万元,湖南茗诚茶业有限公司2万元,牛角仑村蔬菜大棚4万元,益阳市资阳区国民农家蔬菜基地2万元。

  (四)张家塞乡9万元。其中益阳市资阳区志红家庭农场4.15万元,益阳市资阳区香山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1.05万元,养殖大户王凤毛3.8万元。

  (五)茈湖口镇9万元。其中刘家湖村6万,东城村2万,祁青村1万。

  (六)沙头镇9万元。益阳市勤信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万元,修复受灾严重的甲鱼养殖钢架大棚。

  (七)长春经开区2万元。益阳市江南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2万元,修复受灾严重的钢架蔬菜大棚。

  六、资金使用要求

  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湖南省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农〔2023〕63号等文件规定使用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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