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2017年精准扶贫工作要点
2017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之年。全区扶贫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市农业农村暨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出列,更加注重精准落实,更加注重脱贫质量,更加注重稳定脱贫,更加注重综合分类施策,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全面推动脱贫攻坚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计划全年实现466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兜底保障一批”)稳定脱贫,沙头镇友谊村、文兴村,新桥河镇杨林坳村、黄甲山村共4个贫困村出列。
一、加强学习调研
1.加强学习。组织全区上下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扶贫干部,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学习:一是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中央、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三是省委杜家毫书记1月24日-26日在株洲、郴州专项调研扶贫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四是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动力。
2.加强调查研究。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找问题、找办法、找典型,着力解决克服精准识贫不实不准、产业发展盲目跟风、驻村帮扶“挂名走读”、帮扶措施一“兜”了之、脱贫退出急躁冒进、搞“数字脱贫”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克服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问题。
二、夯实工作基础
3.完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立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学习扶贫信息系统新增功能;做好年度扶贫对象信息管理工作,规范采集数据,及时进行整理;做好拆并贫困村信息录入、数据清洗和动态调整等工作;加强与行业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互联共享。
4.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对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派出扶贫工作队的工作要求,向全区所有面上村派出由区直单位牵头的驻村工作队(帮扶区直单位每个面上村派一名干部担任队长,各乡镇每村派1-2名干部任工作队员),落实帮扶经费,切实强化驻村帮扶工作;规范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建立健全驻村干部激励和召回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督查考核,开展分类培训,确保驻村干部切实发挥作用。
5.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和监管。积极争取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切实加大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重点村仍按牵头单位5万,帮扶单位3万的标准落实帮扶资金;落实财政性扶贫资金统筹用于“到村到户”精准扶贫的有关规定,大力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健全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
6.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加强思想引导,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决心和信心;坚持造血式扶贫,组织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监管和验收;根据上级部门指导任务,积极推进“雨露计划”培训,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教育培训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
三、突出抓好专项扶贫
7.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坚持“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思路,着力打造区级产业扶贫示范点,力争每个乡镇都打造一个产业扶贫亮点;大力推进光伏、乡村旅游、电商等新兴产业扶贫工作;全区打造1个重点扶贫产业项目和2个产业扶贫示范点。完成3个贫困村的光伏电站建设。
8.突出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全区全年新增扶贫小额贷款3525万元以上,贫困户参评率达到100%,授信率达到85%以上;坚持小额信贷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不搞简单保底分红和三年短期行为,既要完成年度贷款任务,又要加强资金项目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9.突出抓好劳务协作脱贫。支持引导企业和涉农经济组织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带动创业,吸纳就业;突出抓好贫困劳动力的实用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和创业服务等工作,让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劳务输出实现脱贫。
10.突出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制定好年度实施计划、安置点规划及搬迁户脱贫计划,完成1366名贫困人口的搬迁任务。严守政策红线,严控建房面积,注重搬迁户后续发展,同步谋划脱贫产业配套措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协调推进行业扶贫
11.协调推进教育精准扶贫行动。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资助体系,大力开展社会助学活动,保障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资助;制定出台推动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政策措施,稳定提升贫困人口教育脱贫能力。
12.协调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协调落实对参加新农合的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将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等政策,探索建立分类救治、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等政策机制,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3.协调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全面落实《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推进政策、对象、标准、管理衔接,确保年内全区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
14.协调推进生态扶贫等其他行业扶贫。制定出台全区生态补偿脱贫政策措施,安排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积极开展保险扶贫业务,切实做好针对贫困人口的农业保险、健康保险、民生保险、产业脱贫保险等服务;进一步巩固提升贫困村和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加强16个贫困村的农网升级改造。
15.协调推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全面提升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打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贫困村稳定脱贫。
五、深化社会扶贫
16.深化扶贫协作。切实抓好安化县梅城镇云河村的对口协作扶贫工作。
17.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认真落实《“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内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相关支持政策。
18.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制定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各具特色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开展脱贫攻坚志愿者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六、严格督查评估考核
19.严格开展脱贫考核验收。严格组织开展对各乡镇(经开区)、区直(驻区)单位、行政村落实脱贫责任制的考核。按照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标准、程序,组织对2017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户、贫困村进行核查抽查。
20.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区政令畅通办、绩考办、扶贫办组建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对扶贫资金使用、驻村帮扶、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区扶贫领导小组部署的日常工作严格组织督查,实行一事项一通报,并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工作中问题突出、落实不力的乡镇、部门单位、行政村开展专项巡查。
七、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21.加大扶贫宣传力度。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组织关注《湖南脱贫攻坚》、《脱贫攻坚要情》和湖南扶贫网等扶贫专业媒体;宣传推介本单位、本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先进典型;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攻坚宣传。
22.开展脱贫攻坚评选表彰。组织开展2017年全区扶贫系统先进模范单位、工作队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做好全国、省、市先进评选推荐工作。
八、从严治党促进攻坚
2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警示教育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
24.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经开区扶贫队伍建设,每个乡镇必须有两名干部专职从事扶贫工作,并确保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组织开展扶贫分管领导、驻村工作队员和乡村干部等专题培训班,努力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能力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发挥扶贫队伍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