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长春经开区管委会,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6〕97号)精神,现将资金计划下达,请严格按照专项使用要求,科学、精准、规范安排,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一、严肃纪律。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17〕21号)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二、完善资料。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对相关材料进行归档、整理,妥善保管。1.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包括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方式,建设时间,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效益分析等。2.开工报告。3.验收资料。包括竣工报告,建设合同,决算清单,验收登记表,资金拨付申请审批表等。4.图片资料。包括施工前后同一拍摄点的对比效果图。5.受益贫困户汇总表。6.其他。
三、加强管理。财政、扶贫、乡镇要加强项目施工监管,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规格不达标的项目,坚决不予验收。
四、公开公示。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实行区、乡、村三级公示。项目实施主体在扶贫项目所在村的政务公开栏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和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个人)、补助标准、审批程序、政府采购、招投标、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等。乡级在政务公开栏公告公示, 区级在本地门户网站公开公示,公示主体均保留相关影像资料备查。
附件:2017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计划表
益阳市资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
2017年中央预拨财政扶贫发展资金
分配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
乡镇 |
村 |
建设规模 |
资金安排 |
光 伏 扶 贫 发 电 项 目 |
新 桥 河 镇 |
杨林坳村 |
60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 |
32 |
八一村 |
60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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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眠石村 |
60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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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河村 |
60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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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春 镇 |
先锋桥村 |
60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 |
32 |
|
龙凤港村 |
60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 |
32 |
||
油狮村 |
60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 |
32 |
||
幸福村 |
60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 |
32 |
||
张家 塞乡 |
金垅村 |
60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 |
32 |
|
富民村 |
60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 |
32 |
||
沙头镇 |
文兴村 |
60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 |
32 |
|
友谊村 |
60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 |
32 |
||
迎风桥镇 |
牛角仑村 |
60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 |
32 |
|
培训费 |
3 |
|||
合计 |
419 |
益阳市资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