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教育扶贫政策
发布时间:2018-05-31 09:00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区扶贫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各阶段都能享受哪些教育补助政策?

1.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1000//年的入园补助(资助面:在园在籍幼儿7.5%,全区统筹)。 2017年我区把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档立卡贫困幼儿一并纳入了资助对象,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幼儿一律享受国家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2.义务教育。

①“两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资助面:在籍在校寄宿生28%)。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湘教通〔2017461号文件精神,2018年起,对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发放教辅教材,对初中学校非寄宿的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进行“补天窗”,根据实际补足生活费。

②根据《资阳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未脱贫建档立卡低保户、兜底户在读子女进行相关资助的通知》,2017年下学期至2018年上学期对全区未脱贫低保户、兜底户在读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免中餐费(生活费)。

3.普通高中。按国家和湖南省资助政策,根据贫困生实际贫困程度分三档(即每生每年1000元、2000元、3000元,资助面在籍在校学生15%)资助,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家庭、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在读普高贫困生一律享受最高档资助,即每生每年3000元,同时享受普高免学费省示范性学校每生每期1000元、非省示范性学校每生每期800元。2018年起,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免费发放教辅教材。学校要按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计提3-5%资金用于学生资助。

4.职业高中。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国家对一、二、三年级在籍在读中职生每年每生免学费2400元;一、二年级在籍在读中职生中的贫困生享受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比例为在读生的15%,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均享受)。学校要按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计提3-5%资金用于学生资助。

5.大学生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户籍在资阳区的在籍在读大学生,每年均可在七八九三个月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科(高职专)、本科生最高可贷8000/年,研究生最高可贷12000/年,在校期间国家贴息。

6.雨露计划。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上述补助对象在校就读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每人每学期1500元。辍学、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不纳入补助范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