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湖南省贫困退出实施方案》(湘扶领办发〔2018〕15号)文件精神,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经村级申请、乡镇监测上报、区级审核,2018年申请退出的新桥河镇牛眠石村,迎风桥镇牛角仑村,长春镇幸福村、龙凤港村、先锋桥村共6个村综合贫困发生率均低于2%;村集体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符合贫困村退出标准,拟退出贫困村序列。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1月7日前向益阳市资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37-2916181
益阳市资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