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清廉乡村 促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03-18 16:41 信息来源:区乡村振兴局 作者:毛泽琦 浏览量: 【字体:

    3月17日上午,区乡村振兴局召开以全区“清廉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要求,部署安排下阶段工作。各乡镇、经开区乡村振兴专干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一是乡镇(经开区)村主体责任。要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清廉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狠抓责任落实。二是行业单位主管责任。要建立“清廉乡村”责任单位和帮扶单位牵头负责,其他相关单位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抓好“清廉乡村”建设任务。三是纪检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驻局纪检组)部门要把“清廉乡村”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导检查,督促限期整改。

会议要求,要理清思路、细化举措、创新示范、强化协同,扎实推进五项行动,一是推进党建助乡村振兴行动。二是推进“强政治、正作风、优环境、助振兴”四大专项行动。三是推进衔接资金项目专项督查行动。四是推进三治整合行动。五是推进“清廉乡村”示范创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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