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长春镇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促进农民脱贫奔康致富。根据《益阳市资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保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全域推进,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等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长春镇“一堤两湖三片四路”的总框架,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推进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支部引领,群众主体、共建共享。政府加强规划引导,注重实用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引导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坚持各支部作为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着作用,全面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逐步减少社会化服务比重,调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内生动力,共谋共建共管共享。
三、工作任务及重点
(一)打造一个省级美丽乡村。
结合美丽乡村全域创建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重点把先锋桥村打造成省级美丽乡村,按照“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交通要道畅通有序、生产污染有效治理、河(湖)渠道清畅整洁”的总体部署,重点抓好配套设施建设、保洁员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构建等重点环节,积极落实“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带动其他区域同步发展。
(二)打造三个资阳区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
以“一堤两湖三片四路”为总框架,重点打造以支北干线为主的打伞树村、以土窑公路为主的双利村、以一线大堤为主的甘溪港村为资阳区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以点带面,辐射周边,逐步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推进目标。
(三)推进3—5个镇级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
在镇域范围内,以省级美丽乡村和区级重点村为基础 ,向周边村进行延伸,打造镇级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并对相关镇级重点村给予5万元/村的资金奖励。
(四)加大力度整治三条主要渠道
按照美丽沟渠的建设要求,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重点对红旗渠、流源桥渠、白李渠进行护坡、清淤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河湖垃圾治理力度,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村要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宣传,提高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做好村庄内卫生环境的长效保洁;建立督查评比机制,每月对村民小组、农户进行评比。按照区人居办2020年工作任务要求,实现乡镇打造25%的美丽乡村;每个行政村打造20%的美丽村组;每个村组打造20%的美丽庭院的目标,确保全镇农村环境干净有序,真正做好全面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
四、具体措施
(一)宣传发动。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关键在于群众的积极参与。各村需采取多种方式搞好宣传发动,每村必须有:一支宣传队伍(兼评比小组)、一个村规民约、一套评比机制,每月必须对村民小组、对农户进行评比。
(二)责任落实
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需明确一名村干部为人居专干,需确定一定数量的保洁员队伍,负责日常的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等卫生保洁工作。明确责任范围,主抓“四包”责任制,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党员组长包户、农户包房前屋后,确保不留死角,责任到人。
(三)调整模式
各村要逐步建立以村委为主导、村民为主体的人居环境整治体系,不断提高村民的参与度,循序渐进,逐渐减少社会化服务比重。部分有条件的村可以自购垃圾转运车实现垃圾自行转运,巩固和提高村委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五)督查考核
(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期督查定于每月20日左右进行月评比督查,不定期督查分三个督察组分片督查,每个督察组每个月至少督查10天以上,每次督查,所有村必须全覆盖。
(二)督查所发现问题采取限期整改、全镇通报、扣减分值(扣减当月定期评比分值)、大会检讨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三)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工作配合不到位、工作实施力度不大的村,除上述处罚外,另相应扣减该村下拨经费;
(四)在市、区督查评比中,直接影响镇排名的,除相应扣减该村当月分值外,另相应扣减该村下拨经费;
(五)评比考核结果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
(六)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