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违法违章建筑集中整治情况的 督 查 通 报
发布时间:2015-06-18 16:00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6月15日至16日, 区督查局会同区监察局、区规划行政执法大队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和长春经开区开展违建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区共防共治违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核实,截至2015年6月16日,全区共发生各类新违建107处,其中:茈湖口镇4处,沙头镇5处、张家塞乡2处、迎风桥镇8处、新桥河镇23处、长春镇58处(含棚杂屋、鱼塘45处)、汽车路街道办事处4处、大码头街道办事处3处。长春镇已组织强拆违建私房1处、棚(杂)屋15处。长春经开区无新发生违建。(详细情况见附表)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推进了整治违建。为贯彻落实益资政办函〔2015〕20号文件和5月19日违建集中整治行动调度会议精神,各乡镇、街道和长春经开区召开了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紧密联系本单位实施,拿出了各自整治违建具体方案。长春经开区积极探索防控违建新举措,对辖区村民房屋现状进行了全面拍照备案,随机掌握村民建房异动情况提供了真实依据

(二)宣传教育赢得了群众支持。各乡镇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以大宣传、大声势推动违建大整治。迎风桥镇制了《农村村民建房基本事项》宣传资料向村民宣传住宅报建报批流程、竣工验收流程以及违规建房处罚标准,且公布了违建举报电话。长春经开区采取召开座谈会、悬挂横幅、发放《公开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拥戴,有30多户村民打消了欲拆旧建新的念头。

)分类处置疏导了各类违建。这次集中整治违建的重点是主要干道沿线和项目建设规划区,通过调查摸底各乡镇掌握了违建底数,其中:沙头镇、张家塞乡、迎风桥镇、新桥河镇、长春镇已按照“强拆、处罚、可审批”三种类型依法提出了初步分类处置意见

违建整治遏制了违建势头长春镇加大了强拆违建力度,近段组织了次强制拆违行动,已强拆新型材料产业园重点规划项目区内棚(杂)屋15一处2层8间私房。茈湖口镇加紧了日常巡查,已及时制止资北干线4处欲动工违建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不到位有的乡镇领导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强拆违建凭主观武断,未依法依程序执法;处置违建不知如何操作,存在有未依,无所适从等状况

(二)分类处置违建界定不清。进行违建分类处置时,应对严重影响规划,且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列入强拆;应对不严重影响规划,且可整改的违建列入行政处罚;对老点老线且符合条件的危旧房重建户可列入审批;但有的乡镇对违建分类处置界定模糊,导致至今未准确完成分类处置。

(三)查处违建乏力在此次集中整治违建行动中,督查发现新桥河镇、长春镇、汽车路街道办事处、大码头街道办事处有顶风作案的新违建,而相关单位收到《督办函》或《工作函》,未按要求对违建依法查处,且未向区共防共治违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处置结果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各属地管理单位特别是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行政,依规依程序执法。要多渠道、多层面、高密度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争取从源头遏制违建行为的发生。

(二)要严格履行查违控违拆违主体职责。各乡镇、街道和长春经开区是所辖区域查违控违拆违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防违控违责任,做到查违更细、处违更快、措施更硬、控违更严,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确保违建零增长

(三)要加紧实施违建分类处置各乡镇要继续对初步完成的违建分类处置进行梳理,做到准确界定对号入座,对尚未列入拆除的要列入拆除,尚未列入处罚的要列入处罚,可审批的要完善手续,严格批后管理。在此基础上,按照益资政办函〔2015〕20号文件规定的时限,加快落实违建分类处置,实现整治违建归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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