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益阳市资阳区信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05-21 16:11 信息来源:区信访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区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扛牢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以“落实新条例、推进法治化、构建大格局”为主线,深入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寻找最美信访干部”三项活动,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常态长效、信访工作示范区(乡、村)创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五项重点工作,锚定“进位争先、创先争优”的工作目标,一手抓解放思想、一手抓贯彻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全区信访工作提质增效,以高质量信访工作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以实干实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

  一、推进信访机关政治建设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学习、专题培训、宣传宣讲、交流研讨等学习、宣传方式,推动全区广大信访干部在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实际工作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

  (二)强力推进《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落实。持续做好《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释法宣讲工作,开展多形式、接地气的宣传活动,推动《条例》宣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结合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工作,部署开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在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安排下,会同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重点对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经开区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格局构建、工作责任落实、突出问题化解、信访法治化工作推进等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三)做好重大活动和重大时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适时启动重点时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做好大规模来区到市赴省进京聚集预防处置工作,严守“三个不发生”的安全底线,以扎实做好全国、全省、全市、全区两会等重点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期间信访保障工作的实际成效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

  (四)持续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进“一镇一特”建设,以打造2个以上“枫桥经验”特色亮点乡镇(街道)为目标,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园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持续推进“网格化+信访”,加强信访与调解、诉讼、复议、仲裁的有效衔接,强化“三调联动”,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工作者等作用,推动各种矛盾纠纷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完善区、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区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个工作日到信访接待场所接访值班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矛盾隐患。

  (五)持续推进“信访工作示范区(乡、村)”创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强中心城区”战略部署,以创建“全国、全省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为引领,制定创建方案和完善评定标准,组织开展信访工作示范乡镇(村、社区)创建。对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进行提炼、固化、推广,重点在中央、省级官方刊物、主流媒体和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宣传推介。

  (六)深入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建立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定期深入基层和一线,坚持带案下访、加强工作指导,重点推进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地见效。精准有效做好信访风险研判预警工作,加强信访网络舆情监测,开展信访信息定期分析、会商研判和重大活动、重要节点专题研判及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应急研判,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加大信访信息的收集、预警、通报、处置力度,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聚集、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负面炒作。

  三、开展分类治理进京越级访专项行动

  (七)坚持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对赴省进京的越级访、重复访进行全面清理、澄清底子、建立清单、落实责任,按照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常态长效要求,推动进京越级访重点人员实行“应包尽包”,全面落实包积案化解、包稳控教育、包心理疏导的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压紧压实问题属地、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经办人员“四方责任”,推动进京越级访持续下降。

  (八)持续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推进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能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及时受理办理信访事项,预防和化解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加大对下级机关、单位信访工作的指导。建立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长效机制,开展行业领域突出信访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推动涉众型非法集资、征地拆迁安置、部分楼盘延期交房、拖欠农民工工资、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等信访问题突出、群众诉求集中的重点领域矛盾问题成批化解。

  (九)加强越级访重复访综合治理。大力推行“最多访一次”,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分清性质、明确管辖,分类处理、精准转办,跟踪督办、及时回访,推动群众信访实行马上办、简易办、高效办,以最大努力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减少重复访、提升满意度。坚持落实“日通报”制度,继续对区直单位及乡镇(街道、园区)每日访情进行汇总梳理并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导,必要时提请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约谈督导,正确行使信访工作“三项建议权”,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失职失责行为,及时提出问责建议。

  四、深化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十)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以信访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为标准,并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学习交流和业务培训。聚焦前段防治,推动党委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推进预防法治化;要准确区分信访事项性质、层级等情况,依法精准转送交办督办,严格落实出具书面告知书的要求和“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的规定,全面推进受理法治化;要强化过程管理,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对依法分类处理的事项引导进行相应程序化解。同时,对适用信访程序处理的事项,督促职能部门尽快办理并出具制式文书、上传信访信息系统,及时督查办理程序不规范、超期办理、实体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推动办理法治化;严格履行信访部门“三项建议权”,重点督查应受理不受理、未按规定办理、处理意见不落实等问题,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情况专项督查,全面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严肃信访工作纪律、规范信访工作行为,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信访,全面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

  (十一)加强和改进来信、走访、网上投诉办理工作。以加强和改进信访业务工作为贯彻落实“执行力提升年”活动的有力抓手,继续把信访业务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并作为“信访工作示范区(乡、村)”创建的前置条件。完善依法分类处理越级访机制,对进京越级访人员实行分类交办。组织开展“微笑服务满意窗口”活动,指导基层加强信访接待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热情细致地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规范信访办理流程,调整统计口径、统一文书模板,提高办信工作质效。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推动落实实名投诉,推动开展“接诉即办”,快速回复告知,缩短办理时限,快捷高效一次性解决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网上信访秩序,更好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十二)大力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大网上信访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力量投入,进一步提升区本级互联互通的视频信访系统,进一步引导群众向属地和职能部门网上信访平台反映诉求。加强信访业务标准化建设,调整信访工作统计口径、改进统计方法,逐项统一程序、内容、时限、标准、效果,明确信访工作全流程、各环节的操作规范,确保口径、范围、要求相一致、相协调。制定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自评自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着力纠正不规范、不落实等问题。

  五、提升信访干部素质能力

  (十三)扎实做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改到位、见成效。强化宗旨意识教育,牢记信访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积极参与第三届“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大力挖掘和推介信访战线先锋模范和先进典型。持续深入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建立工作错情登记通报机制,制定出台《发文办理工作规定》,加强工作闭环管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

  (十四)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以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培训作为贯彻落实“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抓手,采取举办理论、政策、业务培训、定期讲座、专家授课等方式,分级分类开展常态化全员培训,全面提升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专业素养和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本领。加强实践锻炼、专业培训、挂职交流等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部门岗位锻炼制度。完善信访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关心关爱信访干部。

  (十五)做好区委政法专项巡察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接受区委政法专项巡察为契机,组织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措施,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守在“四条底线”、做到“五个拒绝”。大兴“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和群众”之风,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保障群众权益,力戒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