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12-03
资阳区“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17-08-17 10:55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先后通过多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包括实施了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等政策,助力实体经济轻装上阵、转型升级。资阳区地税局聚焦“减税降费”这篇大文章,着力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减法”,助力企业发展。

 一是重宣传。在今年4月开展了第26个税收宣传月宣传活动,聚焦“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把握企业对税收政策服务的需求,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与国税局联合举办了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联合召开了“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税企座谈会,由区局领导带队,对云梦方舟、资阳驾校等企业进行了上门走访,将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申报流程以及具体账务处理,精心收集整理制作成课件,向企业负责人和办税人员进行详细解读。组织纳税人参加全国税法知识大赛,通过与纳税人“零距离”对话,和小微企业人员面对面的交流,宣传了税收知识,也拉近了税企距离,提升了办税效率,促进了征纳关系的和谐发展。同时,资阳区局还将税管员搜集到的纳税人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帮助解决,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活”税收政策,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重落地。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就“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自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今年二季度对85户小微企业进行了税收减免,减免所得税21.28万元。开展了“百名税管员大走访”活动,税管员下户调查、深入企业、摸清底子,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小型微利企业、困难企业的数量、规模、财务状况,对具体信息登记备案,建立独立的小微企业纳税档案,今年共对31户困难企业办理了房产税减免,减免税收230.万元。扩大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对工商注册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业,可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是重辅导。先后3次举办纳税辅导培训班,对全区小微企业财务人员着重在成本核算、税金计提等方面进行辅导,帮助纳税人全面、正确掌握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与区国税局联合组织了电子税务培训,结合征管转型,着力加强国地税合作,联合对辖区内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税管员划片分组管理方式,一对一跟踪管理,严把认定关、狠抓核实关,促进信息共享。

 

 营改增相关政策实施情况

 营改增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后,资阳区地税局认真落实营改增各项政策落地工作,特别是以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主线,加强国地税合作,积极主动做好营改增后续信息共享、沟通衔接、日常管理等工作,解决过渡阶段、交接过程、服务跟进中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一是跟踪调研。对移交的1068户营改增纳税户进行跟踪调研,特别是以深化国地税合作为平台,建立业务对接机制,加强国地税日常征管,做好营改增后企业税负状况、落地运行等情况的调研,做到情况互通、业务联通、衔接畅通。二是不留尾巴。开展了营业税“清零”行动,重点对建筑业、房地产业两个行业的陈欠进行全面清缴,做到了“六清”:户籍全面清查、税源全面清理、发票全面清点、税款全面清缴、执法程序全面规范清楚、遗留问题全面处理清白。三是落地生效。目前,营改增已落地生效、运转平稳。营业税作为地税的主体税种,2016年入库税收5049万元。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能更好发挥增值税公平、中性的税制优势,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奠定良好的税制环境。整体税负降低的“减法”效应,还促进了企业加大投资和研发创新,产生了激发市场活力的“乘法”效应,为资阳区产业结构调整注入了新动力。

 营改增相关政策须知

 一、 纳税申报期

(一)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2016年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

(二)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税局)可以适当延长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2016年6月30日。

(三)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2016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2016年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二、发票使用注意事项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

 试点纳税人可在2016年4月30日前到主管国税机关领用增值税发票,但应在2016年5月1日(含本日)后开具。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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