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益阳市资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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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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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益阳市资阳区工人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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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段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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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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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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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益阳市资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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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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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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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5.6 |
125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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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益阳市资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所 |
从业人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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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条例执行,2017年未进行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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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是协助区资江风貌带建设指挥部加快资江风貌带建设项目征拆。资江风貌带建设项目共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5201户,截至2016年底剩599户未签约,1790户未拆除(腾空),现已完成签约474户,已拆除(腾空)1403户。针对剩余未签约户,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征收程序,对部分被征收户送达了补偿方案,并报请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二是加快推进往年启动的14、17、45号地棚户区改造项目。截至2016年底共剩余293户,现已完成258户,还剩35户未签约。对45号最后2户不配合签约搬迁的被征收户,依法依程序向区法院申请实施了司法强制搬迁。 三是2017年省级棚改项目。2017年,省、市下达我区棚改项目6个,共涉及被征收户3064户,按区里统一安排,采取协议征收与行政征收同步进行的房屋征收模式,我办完善了各项目行政征收程序,分别作出了拟征收范围公告、拟定了补偿安置方案并张贴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向相关部门送达了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函,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作出各项目征收决定,3064户房屋征收工作已基本完成。另外,领秀资江1号楼周边李昌港建筑公司家属楼36户住户改造意愿强烈,该项目采取协议征收模式已全部完成签约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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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5年05月5日至2020年05年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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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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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