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资阳区管理局2020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25 09:01 信息来源:区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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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资阳区管理局

 

定代表

崔芸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资阳区管理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宗旨:通过对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相关区域进行资源保护、巡护监测等,使区域生物多样性得到提升,生态系统得以修复,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业务范围:负责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相关区域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益阳市资阳区曙光路4

法定代表人

崔芸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44

9.23

网上名称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资阳区管理局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条例执行,2020年未进行变更。

2020年,我局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活动工作如下。 (一)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市民对洞庭湖的保护意识。 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等重大节日开展宣传工作。 (二)加快推进湿地生态修复,扎实开展洞庭湖环保问题整改。 科学推进保护区湿地恢复和修复工作。以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三峡后续工程、退耕还湿、湘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项目为载体,因地制宜采取相关恢复修复措施,逐步修复杨树清理迹地、被侵占岸线及州滩的生态环境。 (三)加大破坏生态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推进“洞庭清波”行动和“禁捕退捕”工作。 紧密联系执法行政部门,坚持日常巡查和全域排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自然保护区和湿地自然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1.严厉打击违规违法捕鱼捕猎行为,全力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党中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在禁捕退捕方面的“六无六清”和“七个到位”要求,现已将南洞庭湖沿线“三无”船舶全部上岸并拆解完毕。 2.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3.严厉打击违规种植欧美黑杨行为。 4.开展收缴“地笼”专项行动。 (四)全力落实河(湖)长制责任,积极实施常态化巡护监测工作。 1.积极配合区级分管河(湖)长制相关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河(湖)检查,对在巡河(湖)中发现的的问题立即治理整改,并及时形成巡河(湖)记录。 2.加强保护区巡护监测工作,为了切实增强对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由局领导带队,每月开展定期巡护。 3.督促相关乡、镇(村、场)做好沿湖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周边居民的爱河(湖)护河(湖)意识,自觉做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者和危害保护区行为的监督者。并在自然保护区内增设宣传牌和警示牌,提高周边居民安全意识。 (五)加大巡护监测力度,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候鸟科研监测保护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8323日自2023323日止。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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