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水政监察大队2020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24 09:28 信息来源:区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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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30902G01742029L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益阳市资阳区水政监察大队

 

定代表

文洋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资阳区水政监察大队(水利政务窗口)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水政案件的查处

   

资阳区马良路80

法定代表人

文洋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益阳市资阳区水利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4.88

44.08

网上名称

益阳市资阳区水政监察大队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水政监察工作 (一)全年水行政处罚和行政调处水事案件30起,其中调处28起,立案查处2起。涉及行政处罚并在网上公示的案卷有2,其中包括周元杰河道堆放砂石案卷;郭旭河道堆放砂石案卷。共计行政罚款3.5万元。 (二)2020年全区域巡查36次,重点区域巡查40余次,做到对水事违法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三)参加了省水利厅在长沙举办的水政监察骨干培训班3人次,河海大学组织的水行政执法学习4人次,区级自行组织以会代训6次,大大提高了全区水政监察员的法律素质和处理水事案件水平。 (四)资阳区水利局与各工程管理单位签订了《资阳区水行政执法责任状》,把执法责任进行了分级负责制。 (五)中国水周,世界水日进行了大规模的水法宣传,出动车辆10台,船只2艘,全区范围内悬挂挂横幅62条、贴标语2000余条,永久性宣传牌12处。 (六)助力砂石市场整治,规范砂石市场运行。为规范砂石外运外销机制,水政监察大队对在明朗采区购买需销往外省的砂石,做到船船查验,确认无误后开具《砂石来源证明函》,确保砂石外销渠道通畅。 (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河湖安澜。2020625日资阳区河委办与赫山区河委办通过联合行文,建立了两区边界水域涉水联合执法机制,杜绝了违法分子在边界水域浑水摸鱼的企图。 (八)积极落实河湖“清四乱”工作。202056日,以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名义,联合印发了《益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益阳市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水政大队会同局河长制工作股、河道站积极工作,及时督促各乡镇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落实整改销号。 由于我区水行政执法工作工作扎实,执法严谨,得到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在20201111日的全省水利法治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 二、政策法规工作 (一)按质按量地组织开展了本单位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通过了全区的工作考核。 (二)组织搞好了全系统学法普法网上电子考试,全系统干职工基本学满积分,参考率与及格率达百分之百。 (三)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畅通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渠道,做到群众的诉求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答复。我局特意聘请了湖南求剑律师事务所李丹律师作为单位的法律顾问,负责代理有关民事、行政、刑事纠纷或诉讼的调查处理,并对起草的各类合同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确保合法规范有效。2020年应诉2起行政诉讼,均已胜诉。 (四)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指导部分新晋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 三、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工作 (一).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思维撬动政府职能转变新思路,以依法行政理念鞭策改革全过程,2020年对我局原有行政职权156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作出了11项调整。调整后我单位共有行政职权150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70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18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公共服务9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1项。通过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提升行政审批时效,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办事制度标准化,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办事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代办制度、办理结果告知制度、“好差评”制度等,建立了一窗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办法。 (三)政务服务标准化,我局在政务中心所驻单位窗口按照电子系统标准化要求,不断完善行政审批软件系统,统一办理流程和办理要求。认真规范并监督窗口人员礼节礼仪,实行微笑服务,普通话服务,塑造良好的政务形象。 (四)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了水利行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公权力行为。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严格水利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管理,坚持应进必进。在水利行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有关公职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教育监管,营造“亲”“清”的政商环境;聚焦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深挖彻查潜藏蛰伏的涉水黑恶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 (二)强化行业系统摸排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摸排、谁摸排谁签字”原则;开展常态化摸排、智能化研判和动态化管控;严格落实水利行业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和“一案四查”工作机制,提高线索核查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核查机制,明确群众举报线索核查责任,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三)推动水利行业监管部门结合执法监管工作,深入开展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规范摸排程序,严格摸排标准,建立线索排查台账,澄清乱象乱源底数,提升线索摸排移送质量,杜绝敷衍应付,防止“贴牌凑数”;完善摸排、流转、移送、核查等机制,提高甄别发现能力和核查质效;对中央督早组重点督办案件和问题线索,安排工作专班调查核查,确保核准核实。 (四)聚焦我市14项扫黑除恶打击重点以及全区11类行业乱象,推进全区水利行业开展系列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全区水利行业在线索摸排、联合执法、源头治理等方面加大齐抓共管力度,及时互通情报信息,实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制定对水利行业乱象综合治理的制度规范,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 (五)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打击整治、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有关要求,为实现水利系统扫黑除恶“长效常治”的工作目标,我局制定了《资阳区水利局关于水利行业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确保我区水利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减,形成常态化。 1、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管理制度,形成常态化的“发现-上报-受理-反馈-处理”的网络化闭环工作流程。 2、强化涉砂行业、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力度。 3、保持一定的宣传强度,实现相关信息共享。 4、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持续关注行业内涉黑涉恶问题。 5、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保护伞”的出现。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河湖长制有机结合,从制度上保证水利行业扫黑除恶的执行能力。 全年的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斗争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省水利厅对我局“水利+公安”的执法模式给与了充分肯定,并要求我局上报了相关做法的资料,充分调研后将在全省推介。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法人证书编号:12430902G01742029L,有效期:2020113日至2025113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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