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所2019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5 11:42 信息来源:区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02582779930G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益阳市资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所

 

定代表

 段国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市资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益阳市资阳区工人路1

法定代表人

段国强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益阳市资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65.14

1271.06

网上名称

益阳市资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所

从业人数

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条例实行,2019年未进行变更

一是严格征收程序,全力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参照国务院令590号、益阳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1号的要求,审核了原肉联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金花湖东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启动前期资料,发布了拟征收范围公告,完成了入户调查,并作出补偿安置方案和征收决定。目前,金花湖东路建设项目进展顺利,8月份启动签约,现已完成签约61户,腾空41户;发布了青龙洲公园建设项目征收决定,共需征收房屋21户,现已完成签约搬迁16户,并迁移坟冢36座,预计10月底全面完成;此外,原肉联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提起了行政复议,市人民政府已作出维持征收决定的复议决定书,被征收人已提起行政诉讼,我办正积极应诉中。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在与被征收人沟通、协商、送达文书及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要求,确保行政执法过程不违法。今年被征收人就我办及区人民政府提起相关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5起,均暂未出现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的情形。三是进一步加大了申请司法强制搬迁的力度。为加快继转项目清零扫尾,我办通过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搬迁,对被征收人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签约搬迁。今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搬迁共6户,已促成3户签约,强制执行2户,剩余1户正在积极协商中。另外,对于部分已签约领款但未搬迁腾空房屋的被征收人,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注销房屋所有权证,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诉讼等方式,督促被征收人搬迁腾空房屋。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 自2015055日至202005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02582779930G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合格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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