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资阳区管理局2019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5 11:13 信息来源:区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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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资阳区管理局

 

定代表

 崔芸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资阳区管理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宗旨:通过对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相关区域进行资源保护、巡护监测等,使区域生物多样性得到提升,生态系统得以修复,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业务范围:负责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相关区域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益阳市资阳区曙光路4

法定代表人

崔芸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89

16.43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条例执行,2019年未进行变更。

扎实开展业务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实效 1.扎实推进“绿盾 2019”专项行动 加强对“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对未完成销号的8项问题进行逐一整改。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一进行调查取证,逐一建立工作台帐,逐一提出处理意见及办法,确保在2020年完成所有违规违法问题的整改和销号;对已完成销号的21项问题进行“回头看”。按月在巡护时重点巡查,确保已销号问题不重新出现,确保不出现新的问题。 2.加强巡护力度,确保巡护效果 我局巡护工作由定期巡护和日常巡护两部分组成。定期巡护全局人员都参加,每月至少至四次,每次至少一天。特定时期和特殊情况,增加巡护次数。日常巡护工作由刘家湖保护站和明朗山保护站的巡护人员承担。 为进一步加强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巡护力度。通过巡护共收缴地笼80张,2000余米;解救吞食地笼内鱼虾被围困的灰翅浮鸥12只;与渔政部门联合,对电捕鱼的行为进行打击,查处案件8起,没收相关工具8件;发现在保护区内违规种植欧美黑杨行为两起,及时告知违规种植人员后完成了全部共70亩欧美黑杨的清退; 与区砂管办、水上派出所一起,通过对两例违法采砂立案查处,依法分别处10000元罚款。从而有力地打击了砂石盗采行动,遏制了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滥采滥挖行为。同时震慑了各种非法捕捞的行为,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夏候鸟的生存环境,维护了南洞庭湖省级保护区的生态平衡。 3.利用专业设备,提高巡护效率 今年,市局给我局配备了高速巡逻艇1艘、专业高倍双单筒望远镜3幅、无人飞机1架。利用这些专业设备,我们进一步提升了巡护的智能化水平。对鸟类的观测、野生植物的观测、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现象发现更及时,巡护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 4.积极开展宣传,增强保护意识 在南洞庭湖保护区范围内主要码头悬挂了宣传横幅,社区共建等多种形式,在实验区、缓冲区与核心区主要界线接点设立了警示宣传牌,向周边居民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南省渔业条例》、《湖南益阳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大家对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的法律保护意识,进一步激发广大民众对南洞庭自然保护区的热爱。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8323日至2023323日止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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