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区采石(砂)取土使用林地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50000006/2019-704568 文号:益资政办发〔2019〕6号 统一登记号:ZYDR—2019—01002 登记日期:2019-06-13 发文日期:2019-06-13 信息时效期:2024-06-13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资阳区

ZYDR—2019—01002

 

 

 

 

 

 

 

益资政办发〔2019〕6号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区采石(砂)取土使用林地

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

《资阳区采石(砂)取土使用林地规划(2018-2020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资阳区采石(砂)取土使用林地规划

(2018-2020年)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合理有序利用林地资源,有效保护我区自然生态环境,遏制因违法采石(砂)取土等破坏林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湖南省林业厅关于严格采石(砂)取土场使用林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湘林资〔2017〕3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建筑石料粘土等第三类矿产矿业权设置方案、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依据,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合理开发利用土石资源,有效保护和治理生态地质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与生态地质环境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生态保护优先、合理使用林地”的原则;禁采区内一律关停,开采区内严加管理的原则;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并举原则;开发与保护、破坏与治理、利用与恢复权责相统一的原则。

三、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湖南省林业厅关于严格采石(砂)取土场使用林地审核管理的通知(湘林资〔2017〕34号)。

四、规划范围

本规划针对区内土石资源比较丰富、具备开采利用条件的林地进行规划,土石资源主要包括已知产地的建筑用石灰岩、玄武岩,砖瓦用粘土、页岩(大理石、花岗岩)等,地域范围主要包括新桥河镇、迎风桥镇、长春镇等地。

五、禁采区和可采区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及可采资源分布情况划定禁采区、可采区。

(一)禁采区

1. 重点生态公益林: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

2. 环保生态红线划定区域。

3. 纳入资阳区山体水体保护区范围内的一级、二级保护山体,主要包括黄龙山、金杉山、迎风桥山、柏荫山。

4. 重要江河干流干堤以外2公里以内从林缘起,为平地的(包括丘陵地区)向外延伸2公里,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层山脊线以内的林地,主要包括资水流域资阳段。

5. 重要湿地和水库周围为平地的从林缘起2公里以内,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层山脊线内的林地,主要包括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迎风桥水库、石牛潭水库。

6. 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

(二)可采区

除禁采区外,还需符合采石(砂)取土使用林地条件及符合《资阳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资阳区建筑石料、粘土等第三类矿产矿业权设置方案》《益阳市资阳区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区域或地点。

公路、铁路、通讯、电力、油气管道等线性工程和水利水电、航道工程等建设项目配套的采石(砂)取土场,其使用林地按照主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执行,但不得使用Ⅱ级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和国家一级公益林地。

六、开采规定

需先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经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公安、水务、工信等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并且制定切实可行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或复绿方案方可开采。

1. 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予以关停并依法查处。

2. 因地制宜,科学设置采石(砂)取土场,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数量,杜绝无限制的掠夺式破坏性开采。

3. 弃料堆放不得影响行洪和产生安全隐患,剥离的表土应收集用于回填,以减少水土流失和确保复垦复绿效果。

七、矿山整治与保护

(一)矿山整治

采取卫星遥感、现场调查、接受群众举报等手段,及时发现未经批准和超界采石(砂)取土等非法开采行为。对不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条件的,必须中止其采石(砂)、取土行为,限期整改到位、治理到位、恢复到位;对发现的采石(砂)场、取土场非法侵占林地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森林公安机关。通过矿山整治,有效规划采石(砂)取土场建设,切实保护我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国土生态安全。

(二)治理恢复

健全矿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与管理体系规范矿业活动,减少矿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加强矿山布局调整,有计划地关闭重要水源地、风景名胜区、革命纪念地以及地质灾害高发区等禁采区的矿山,大力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对于已经关停的采石(砂)取土场和仍在生产但是不再使用的部分,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利用成熟经验和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复垦复绿,全面改善矿山生态环境质量。把合理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矿山生态环境新局面。

(三)绿色矿山建设

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严禁无证无序无计划等“三无”开采。细化落实矿山用地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矿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与复垦复绿、矿业循环经济目标,推进绿化矿山和绿化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在采石(砂)取土的生产、运输过程中,要利用喷淋降尘、静电除尘、风扇吸尘等多种措施减少粉尘,并做好隔离、遮盖等防护措施,给生产工人配备防尘、降噪设备,预防尘肺及感音性耳聋等职业病的发生。

八、年度实施计划

为有计划地进行采石(砂)取土,综合考虑资源分布、市场需求、开发条件等因素,结合《益阳市资阳区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特制定了《资阳区2018-2020年度采石(砂)取土场实施计划表》(具体见附件),未列入年度实施计划、且不属于建设项目配套的采石(砂)取土场,在计划年度内不予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附件:资阳区2018-2020年度采石(砂)取土场实施计划表

附件

资阳区2018-2020年度采石(砂)取土场实施计划表

序号

项 目 单 位

类别

地  点

开采资源

矿区面积

(公顷)

年度使用林地实施计划(公顷)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1

益阳市资阳区先锋建材有限公司

砖厂

新桥河镇新胜村

砖瓦用粘土、页岩

4.4600

0.8000

1.8000

1.8600

2

益阳市资阳区宏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砖厂

新桥河镇新桥山村

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

3.9000

0.3000

1.8500

1.7500

3

益阳新凤建材有限公司

砖厂

新桥河镇新桥山村

砖瓦用粘土、页岩

6.4400

1.0000

2.0000

3.4400

4

益阳市资阳区沙头光明砖厂

砖厂

沙头镇寓民村

河道淤泥

0

0

0

0

5

益阳市资阳区茈湖口镇桃林砖厂

砖厂

茈湖口镇桃林村

河道淤泥

0

0

0

0

6

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中发页岩砖厂

砖厂

新桥河镇金杉村

砖瓦用粘土、页岩

3.9200

0.5000

1.7000

1.7200

7

益阳市资阳区长茅仑砖厂

砖厂

新桥河镇长茅仑村

砖瓦用粘土、页岩

2.9500

0.3500

1.2000

1.4000

8

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页岩空心砖厂

砖厂

迎风桥镇左家仑村

砖瓦用粘土

2.5600

0.6000

0.8000

1.1600

9

资阳区俊伸建材有限公司

砖厂

迎风桥镇新花园村

砖瓦用粘土

2.4200

0.6000

0.8000

1.0200

10

资阳区新屋山砖厂

砖厂

长春镇新源村

砖瓦用粘土

2.6500

0.7000

0.8000

1.1500

11

资阳区建廷新型墙体材料厂

砖厂

迎风桥镇迎风桥村

砖瓦用粘土

2.4500

0.6000

0.8000

1.0500

12

资阳区迎风正平页岩多孔砖厂

砖厂

迎风桥镇新塘村

砖瓦用粘土

2.3600

0.6000

0.7000

1.0600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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