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索 引 号:50000006/2019-704468 文号:益资政通〔2019〕2号 统一登记号:ZYDR—2019—00003 登记日期:2019-06-13 发文日期:2019-06-13 信息时效期:2024-06-13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资阳区

 

ZYDR—2019—00003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益资政通〔2019〕2号

 

为进一步规范本辖区机动车客运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本辖区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并取得营运资格,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利用机动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

二、对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组织和个人,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依法查处,没收违法所得。

三、凡在本通告发布后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予以处罚。

四、对在城区交通干道和车站等公共场所阻拦行人,拉客、喊客、兜客等从事非法营运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坚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欺行霸市参与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五、对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聚众滋事、暴力抗法、堵塞交通或者围堵国家机关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市民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乘坐合法营运车辆出行,自觉抵制和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向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经查实该车辆确有非法营运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举报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0737-4222128

区交通运输部门举报电话:0737-2916536

特此通告。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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