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50000006/2011-674059 文号:益资政发〔2011〕17号 统一登记号:ZYDR—2011—00015 登记日期:2011-11-02 发文日期:2011-11-02 信息时效期:2016-10-02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资阳区

ZYDR—2011—00015

 

 

 

 

 

益资政发〔2011〕17号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工业园管委会,驻区、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

工 作 方 案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政府服务行为的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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