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DR—2011—00005
益资政发〔2011〕9号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资阳区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工业园管委会,驻区、区直有关单位:
《资阳区专利申请资助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资阳区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自主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鼓励发明人将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依法取得专利权,进一步加强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促进我区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湖南省专利保护条例》、《湖南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和《益阳市专利资助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财政设立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本区企事业单位、发明人专利申请的部分费用,由区财政局和区知识产权局根据全区科技发展水平与支持重点提出年度专利申请资助方案。
第三条 凡本区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发明创造确因经济困难无法全额承担申请费用的国内外专利申请,均可依照本管理办法提出专利申请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