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50000006/2021-1684974 文号:益资政办发〔2021〕12号 统一登记号:ZYDR—2021—01005 登记日期:2021-08-12 发文日期:2021-08-12 信息时效期:2026-08-12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资阳区

ZYDR—2021—01005

益资政办发〔2021〕12号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

《资阳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资阳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要求,大力推动我区农业机械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助力打造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发展高地,有效支撑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和农民增收,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资质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我区2021-2023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省级年度调整、发布的补贴目录执行,第一批共10大类21小类51个品目机具(具体见附件)。

2021-2023年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二)补贴机具资质

我区补贴机具为购机补贴信息系统中归档公示的农机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

以中央财政确定的购置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和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测算比例不超过30%,履带式拖拉机、2米及以上自走式旋耕机、柴油动力水稻插秧机、秧苗移栽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育苗成套设备等6个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品目机具,补贴比例可提高至35%。区农机事务中心要加强本地补贴机具销售市场的监测,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50%的,须暂停补贴受理,并及时书面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对有违规情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的补贴申请,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

四、资金分配与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区,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

五、补贴操作流程

采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办法进行购置补贴。

(一)农户自主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力求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二)受理补贴申请

1. 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为各乡镇(长春经开区)农业综合服务窗口。

2. 申请时间: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手机App在线提交补贴申请。

3. 申请流程:申请补贴人到户口所在地乡镇(长春经开区)指定的受理点进行实名认证拍照,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姓名与申请人姓名不一致时,要携带户口簿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实行牌证管理机具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到“补贴受理点”申请办理补贴手续。“补贴受理点”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进行受理审核,核对无误后,登录补贴信息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对申请人进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违规补贴风险提示,将相关资料整理分户建档。对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需当场作出说明,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

(三)审验公示信息

区农机事务中心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组成的核查小组对每批次结算机具的15%进行抽查复核,合格率要求达到100%。各乡镇(长春经开区)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兑付补贴资金

各乡镇(长春经开区)应及时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连同购机补贴档案资料报区农机事务中心。区农机事务中心对申办补贴资料(电子信息与纸质档案)及机具核查结果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资料齐全、真实无误,机具公示无异议且核查通过的,出具购置补贴结算文件送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审核后,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或国库集中支付于15个工作日内向购机者兑付资金。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区农机事务中心主任、区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农机事务中心、区财政局及各乡镇(长春经开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资阳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负责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农机事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区农机事务中心。各乡镇(长春经开区),均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购机补贴政策。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如下:

1. 区农机事务中心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主体,负责全区购机补贴资料审核、机具复核、购机信息及档案的管理,督促农机产销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履行自我承诺等具体工作。审批员、核查员和补贴系统操作员对具体操作负责。

2. 区财政局要积极参与补贴政策的落实和监管工作,及时对补贴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拨付补贴资金,做到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3. 区农机事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长春经开区管委会)对审批员、核查员和补贴系统操作员的授权及其工作监管负责。

4.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春经开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农机专干、信息员。负责对辖区内补贴申请、机具核验、信息公示、档案归类及补贴汇总等工作进行上报。

(二)强化管理,规范操作

区农机事务中心和区财政局要严格遵照补贴申请办理的具体时限开展工作,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环节工作进度。强化机具核实,切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加强补贴软件系统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积极探索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三合一”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

(三)强化宣传,公开信息

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补贴政策宣传,要让生产经销企业、购机者和广大农民群众全面了解政策,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区农机事务中心和区财政局要及时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电话、资金规模、实施结算进度、补贴受益信息、违规查处结果等内容在政府政务网进行全面公开;各乡镇(长春经开区)及各村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在各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布。

(四)强化监督,严惩违规

对农机购置补贴的监督管理以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为主,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暨区农机事务中心要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严格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从严整治突出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五)强化能力,提高水平

健全基层农机服务机构,配强配足工作班子,配备必要设施设备。提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区农机事务中心要组织当地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各乡镇(长春经开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湖南省2021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附件

湖南省2021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

种 类 范 围

(10大类21个小类51个品目)

1. 耕整地机械

1.1 耕地机械

1.1.1 铧式犁

1.1.3 旋耕机

1.1.4 深松机

1.1.5 开沟机

1.1.6 耕整机

1.1.7 微耕机

1.1.8 机滚船

1.1.9 机耕船

1.2 整地机械

1.2.2 起垄机

1.2.4 筑埂机

2. 种植施肥机械

2.1 播种机械

2.1.2 穴播机

2.1.5 免耕播种机

2.1.8 精量播种机

2.2 育苗机械设备

2.2.3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 栽植机械

2.3.1 水稻插秧机

2.3.2 秧苗移栽机

2.4  施肥机械

2.4.1 施肥机

2.4.2 撒肥机

3. 田间管理机械

3.1 中耕机械

3.1.4 田园管理机

3.2 植保机械

3.2.2 喷杆喷雾机

3.2.4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3.3 修剪机械

3.3.1 茶树修剪机

4. 收获机械

4.1 谷物收获机械

4.1.2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6 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6.1 采茶机

4.7 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7.1 油菜籽收获机

4.9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9.3 打(压)捆机

4.9.5 青饲料收获机

4.10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10.1 秸秆粉碎还田机

5. 收获后处理机械

5.3 干燥机械

5.3.1 谷物烘干机

5.3.3 油菜籽烘干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 碾米机械

6.1.1 碾米机

6.4 茶叶加工机械

6.4.1 茶叶杀青机

6.4.2 茶叶揉捻机

6.4.3 茶叶炒(烘)干机

6.4.5 茶叶理条机

8. 排灌机械

8.1 水泵

8.1.1 离心泵

8.1.2 潜水电泵

9. 畜牧机械

9.1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3 揉丝机

9.1.5 饲料(草)粉碎机

14. 动力机械

14.1 拖拉机

14.1.1 轮式拖拉机

14.1.2 手扶拖拉机

14.1.3 履带式拖拉机

15. 其他机械

15.2 其他机械

15.2.3 水帘降温设备

15.2.12 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15.2.13 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含渔船用)

15.2.22 果园轨道运输机

15.2.28 温室大棚(成套设施设备)

15.2.29 育苗成套设备(新型农机产品)

15.2.30 精量石灰撒施机(新型农机产品)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