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50000006/2022-1678565 文号:益资政发〔2022〕5号 统一登记号:ZYDR—2022—00003 登记日期:2022-05-05 发文日期:2022-05-05 信息时效期:2027-05-05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资阳区

ZYDR—2022—00003

 

 

 

 

 

 

益资政发〔2022〕5号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6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发〔2022〕8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和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在真抓实干中闯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资阳打下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市场主体总量大幅增长。市场主体生命力、活跃度不断提升,总量持续增长。到2025年末,全区市场主体力争突破50000户。其中,企业9000户,个体工商户402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00户。

——市场主体结构持续改善。市场主体多元发展,三次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三个高地”支撑更加有力。到2025年末,全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分别突破56家、12家、26家、10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实绩企业分别突破233家、77家、96家、10家、55家。

——市场主体质量逐步提升。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提档升级,市场主体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实现绿色化、有质量的增长。到2025年,全区产值过50亿元制造业企业达3家以上,产值过10亿元制造业企业达17家以上,税收过亿元制造业企业达3家以上,上市企业达4家以上,市级重点商贸物流园区2家以上,培育跨境电商企业2家以上。新引进“三类500强”企业项目7个以上,新增央地合作企业项目3个以上。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市场主体生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产业配套能力持续提升,经营成本有效降低,行政服务水平和市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企业办事简捷方便,发展生态更趋良好。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加强重点市场主体培育

1. 实施先进制造业企业培育行动。大力实施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始终坚持“产业强区”不动摇。到2025年,全区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8%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2.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5%以上,规模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6%以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建立“科企—高企—小巨人—上市领军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支持各类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金服”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创新型企业、科技企业“小升高”培育计划和中小企业创新工程。支持企业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等。紧扣国家重大专项和产业链布局,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清单,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关。到2025年,规模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5%以上。(区科技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实施外资外贸企业培育行动。认真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开展产贸融合、重点外贸企业招引、创新“飞地”行动,建立健全覆盖大中小型外贸企业的综合服务机制,推动外贸企业破零倍增、提质增效。深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商贸投资便利化政策落地实施,及时回应投资咨询,支持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产品高水平“走出去”,形成对外合作新优势。(区商务局牵头)

4. 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推进“六大强农”行动,实施“千社”工程,鼓励家庭农场、返乡下乡人员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业企业,实施农村双创带头人培育行动,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小农户组建联合社和农业产业联合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项目,鼓励支持农业企业股改、上市。持续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区经管站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实施商贸流通企业培育行动。大力培育现代流通企业。优先发展基于仓储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培育一批以品牌化连锁化经营为代表、线上线下互动、国内国际联动、城乡相互促进的现代流通龙头企业。聚焦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鼓励自有商贸品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消费品牌企业。鼓励大型物流企业通过市场化兼并重组、联盟合作等方式进行规模扩张和资源整合,聚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优化提升电商服务平台,便利跨境电商企业的资金汇划,规范直播电商产业首末两端业态,科学规划快递网点布局。(区商务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实施文化旅游企业培育行动。推动旅游业提质升档,实施产业数字化战略,发展新型旅游业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催生一批有特色、有吸引力的“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加强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促进文化与科技、互联网、旅游、体育等深度融合。(区文旅广体局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7. 实施“个转企”工程。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住房公积金、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建立“个转企”种子培育库,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允许沿用原字号(商号)名称,在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转型升级企业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及行业特点。允许住所证明继续沿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经营场所不变,有效期内的住所证明可继续使用。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升级企业的设立登记与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由企业登记机关合并受理,实行“最多跑一次”制度。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统战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阳管理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实施“小升规”工程。完善全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政策体系,培育更多“小巨人”企业。强化中小企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用,落实落地稳增长有关政策措施,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促进全区规模工业企业数量稳步增长。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经营和服务,引导社会融资持续向小微企业倾斜,推进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支持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宿餐饮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发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政府金融办、区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实施“规改股”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严格落实股改企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改制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各类型实体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政府金融办、区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实施“股上市”工程。加快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开展分类培育,推动上市进程。优化上市服务推进机制,加大对重点拟上市企业的调研走访和业务培训力度。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专业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到2025年,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数量保持在9家以上,全区新增上市公司不少于2家。(区政府金融办牵头)

11. 实施招强引优工程。瞄准“三类500强”企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招商,重点引进投入大、效益好、带动性强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充分发挥资阳籍企业家队伍和各类人才优势,设立异地商(协)会招商联络中心,务实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深化产业合作,促进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设立区级重大招商项目评审委员会,聘请知名企业家组建产业链招商智囊团,成立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产业招商开展源头把关和专业咨询。(区商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2. 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企业开办“四减”(减项目、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四零”(零距离、零见面、零付费、零差评),将更多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提高“一网通办”效率,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推广电子签章、电子发票等应用,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推动“一照通”改革,实现涉企行政审批证照集成“一码涵盖、一照通行”。发挥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持续优化简易注销制度改革,探索企业退出“一网通办”。探索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和企业歇业制度。(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法院、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阳管理部、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降低市场准营门槛。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探索以市场主体信用为基础的市场准营制度改革,开展“承诺即入制”试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电力接入审批时间。(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资阳供电公司、区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直达资金日常监控,规范拨付使用程序,加快拨付使用进度,提升直达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退付业务办理,简化工作流程,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和缴款人权益。实行非税收入项目库动态管理,加强项目清理整顿,规范征收管理范围和标准,确保依法征收。优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企业留抵退税。(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突出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积极开发适合各类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的创新型信贷产品和服务,探索推广供应链票据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绿色信贷产品等多类型投融资模式。引导银行机构通过投贷联动、债券承销等多种方式,为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持续推进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信心和能力。(区政府金融办牵头,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强化要素保障。完善周转地、标准地、弹性地政策,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科学调度煤、电、油、气、运,防止要素成本高企造成市场预期减弱。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清理规范,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用地、资金、关键零部件供应等生产要素问题。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群体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和社保补贴。(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资阳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着力助企纾困。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支持。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租成本,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不合理收费和抽成。建立产融合作制造业企业“白名单”制度。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专项整治,保持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动态清零。完善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主动让企业家参与到政策制定过程中,畅通沟通渠道、传递发展信心、解决实际问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整治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监管,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金融机构融资环节和支付环节收费问题,重点查处商业银行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不落实支付手续费减免政策等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实施知识产权促进运用保护行动。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工作,对重点行业和资源禀赋优势产业开展强链护链行动,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做好国内外布局,提高核心专利维持年限,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储备。依法全面保护各类产权,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但尚未注册的知识产权、有潜在价值的电子数据以及商业秘密实行前置保护。开展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到2025年,全区有效发明专利达233件以上。实施专利兴农、商标富农、地理标志强农工程,加强地理标志国际互认互保,推动“益品出湘”“益品出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工业基础件和原材料质量、制造业质量、消费品质量、食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监督抽查。深入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施“优质粮油工程”行动。全面提升生产、生活服务业质量。加强中国质量奖、鲁班奖、大禹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芙蓉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A级旅游景区培育和申报,开展国家、省级示范区创建,树立高质量发展标杆。(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21.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鼓励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防止出台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司法机关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民生保障、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摸排工作,加大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反不正当竞争规制,防止资本野蛮生长、无序扩张。(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区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健全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持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拓展随机抽查参与部门,做到“应随尽随、应联尽联”。推广信用承诺制、告知承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市场主体违法处罚、失信“黑名单”信息全量归集公示,使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总召集人,常务副区长任副总召集人,分管区长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对口联系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召集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要加强工作调度、问题会商、信息通报和统筹推进(具体见附件4)。

(二)强化政策集成。用好政策“工具箱”,打出服务“组合拳”,加大财政保障,增强工作合力。聚焦企业精准帮扶,聚焦存量企业稳定发展,聚焦新增企业巩固提升,做大做优一批、招大引强一批、兼并重组一批。赋予园区更大的审批服务自主权,推行极简审批模式,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优化园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三)强化责任落实。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将发展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和相关部门,各级各部门要把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区直各相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细化举措,建立台账,加强指导。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和相关部门具体实施计划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并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

(四)强化督查激励。将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建立市场主体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监测、统计分析,实行月调度、季讲评、年考核。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问责。

 

附件:1. 益阳市资阳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目标清单

      2. 益阳市资阳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分解

      3. 益阳市资阳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4. 益阳市资阳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1

益阳市资阳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目标清单

发展项目

2021年完成数

2022年目  标

2025年目  标

计划

净增

数据

来源

牵头部门

市场主体(户)

企业

4992

5781

9000

4008

市定

区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

27460

30079

40200

12740

区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

688

708

800

112

区定

区经管站

个转企(户)

0

34

200

200

市定

区市场监管局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家)

39

41

56

17

市定

区农业农村局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家)

5

15

26

21

区定

区发展改革局

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家)

11

12

1

区定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家)

84

88

102

18

市定

区商务局

外商投资企业(家)

2

2

10

8

市定

外贸实绩企业(家)

32

35

55

23

市定

新引进“三类500强”企业项目(个)

3

10

7

市定

新增央地合作企业项目(个)

0

3

3

市定

市级重点商贸物流园区(家)

0

2

2

市定

培育跨境电商企业(家)

2

4

2

市定

上市公司(家)

2

2

4

2

市定

区政府金融办

高新技术企业(家)

53

60

77

24

市定

区科技局

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家)

70

78

96

26

市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家)

154

170

233

79

区定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产值过50亿元制造企业(家)

1

3

2

区定

产值过10亿元制造企业(家)

8

17

9

区定

税收过亿元制造企业(家)

1

3

2

区定


附件2

益阳市资阳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分解

乡镇(街道)

市场主体(户)

企业(户)

个转企(户)

2021年

2022年

2025年

2021年

2022年

2025年

2022年

2025年

长春经开区

9709

11563

15931

2026

2483

3963

11

84

大码头街道

3041

3221

4215

456

482

684

2

16

汽车路街道

4890

5220

7077

465

507

791

3

16

迎风桥

2935

3123

4424

379

418

682

3

12

沙头镇

1422

1511

1971

150

166

225

2

4

长春镇

4466

4736

6732

721

813

1298

5

32

新桥河镇

3259

3641

4912

546

628

983

4

24

张家塞乡

1616

1756

2240

138

155

207

2

8

茈湖口镇

1802

1947

2498

111

129

167

2

4

总数

33140

36568

50000

4992

5781

9000

34

200


附件3

 

益阳市资阳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推广市场主体登记集群注册模式,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企业的住所作为自己的住所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税务、社保、公积金、银行开户、招投标等领域互认共享。(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阳管理部、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全面推行企业登记极简审批模式,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最大范围、最大力度实施审批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程序、减跑动,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全面实行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阳管理部、市公安局资阳分局)

三、电力接入事项入驻工改综合服务窗口并联办理,报装环节提前至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电力接入验收并至工程竣工验收;低压非居民用户全程网办“一次都不跑”,高压用户“最多跑一次”,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低压用户外线接入事项由审批改承诺备案。(责任单位:资阳供电公司)

四、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改为备案,对部分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食品、药品等领域实行营业执照、许可事项一次申请并联办理和“一网通办”,实现市场准入准营“一码覆盖、一照通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开展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七、完善科技投入机制,拓展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效联动机制;探索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政府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

八、引导和推动农业企业股改,完善农民合作社登记管理、财务、会计制度,支持和鼓励农业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管站、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金融办、区乡村振兴局)

九、指导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引导企业申报湖南名品认定,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对首次获得湖南名品认定的企业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十、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大力引进外资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一、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主题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鼓励规模工业企业开展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支持上市,按上市有关扶持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

十二、成立益阳市资阳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民事诉讼、行政裁决、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强化省级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功能作用,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十三、建立专业审判团队,提高审理金融纠纷案件能力水平。加强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诉讼服务网、微信小程序建设畅通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途径。(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

十四、简化企业破产办理流程,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压缩至60天,运用简化程序的破产案件一般在6个月内办结;强化企业破产协调机制,解决破产处置中涉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局)

十五、全面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信息;全面建立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企业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附件4

 

益阳市资阳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

成 员 名 单

 

                                        召 集 人:黄  瑛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召集人:张  辉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刘作恒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曾  勇  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会长

                         何  顺  区政府办主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肖成立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周一清  区法院副院长

       王  霞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卫球  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常务副局长

     匡英赞  区政府办副主任

                 龚  凯  区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李建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智高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声权  区财政局局长

       赵  春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  斌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志豪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匡新跃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肖佳波  区科技局局长

   王永强  区统计局局长

   姚气轩  区司法局局长

           唐学超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谢  劭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冯妩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龚浩红  区商务局局长

       陈文斌  区文旅广体局局长

           陈  兰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邓江华  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孙志刚  区经管站站长

   夏胜阳  区税务局局长

         谢  佳  资阳供电公司总经理

                         龚浩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阳管理部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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