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50000006/2020-1242537 文号:益资政办发〔2020〕14号 统一登记号:ZYDR—2020—01008 登记日期:2020-09-08 发文日期:2020-09-08 信息时效期:2025-09-08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资阳区

ZYDR—2020—01008

 

 

 

益资政办发〔2020〕14号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产业强区战略,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筹集发展资金、推进制度创新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61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区企业上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上市工作总体目标

按照省人民政府“破零倍增”计划要求,力争到2025年全区上市公司数量翻一番。(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二、建立区级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政府办主任担任副召集人,区政府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委网信办、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区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指导全区企业上市工作,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加快企业上市步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区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培育

围绕全区产业发展战略,筛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纳入上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积极推荐进入湖南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分类指导,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梯队培育机制。定期采取集中培训、上门服务等形式,分层次对后备企业开展上市辅导培训,增进资本市场知识。鼓励支持后备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争取设立湖南股权交易所资阳联络处,为后备企业提供培训咨询、投融资对接、上市辅导等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四、推动后备企业和上市公司多渠道融资

分层次分行业搭建融资推介平台,引导银行、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机构加强对后备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引导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后备企业培育。优先支持后备企业申报贷款贴息、产业引导资金、科技资金等政策性扶持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发行债券、衍生品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壮大资金实力。积极协助对接省国有投融资平台,帮助困难上市公司融资纾困,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五、建立上市重点推进企业联点帮扶制度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建立上市重点推进企业联点帮扶制度,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中具有上市前景的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明确联点帮扶的区级领导和部门单位,制定帮扶方案,梳理问题清单,实施全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力争联点帮扶企业3年内上报材料至省证监局、5年内实现上市目标。联点帮扶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调整。(责任单位:区级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六、营造企业上市良好环境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61号)文件精神,积极作为,履职尽责,形成鼓励支持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对企业上市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区政府金融办要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支持和引进优秀上市保荐、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参与上市工作,完善上市中介产业链条。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上市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宣传政策法规,强化资本市场法治意识,帮助企业规范发展及上市。

(二)建立企业上市有关事项办理绿色通道。区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在后备企业办理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上市申报等事项过程中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依法依规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自企业报送材料齐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妥善解决企业上市历史遗留问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股权纠纷、证照补办和行政许可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给予指导和支持,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区级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复杂历史遗留问题。

(四)落实企业上市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企业上市过程中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七、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奖补力度

(一)对通过湖南省证监局辅导验收的拟上市企业,在深交所、上海交所、香港联交所、纽约证交所、纳斯达克证交所、伦敦证交所上市的企业,异地借壳上市后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址迁至我区的企业,由区财政给予企业补助200万元。

(二)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本区的,区财政按投资金额分档累进计算对企业进行补助:投资额1亿元(含1亿元)至6亿元(含6亿元)部分按万分之六补助,6亿元至10亿元(含10亿元)部分按万分之四补助,10亿元以上部分按万分之二补助。

(三)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区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对在湖南股权交易所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的企业,区财政给予20万元补助;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的企业,区财政给予20万元补助。

(四)区财政每年为企业上市培训辅导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八、强化考核评价机制

加强督促调度,及时分析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加大考核力度,提高企业上市工作在全区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对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或出难题、设障碍,影响干扰企业上市进程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全区范围予以通报,并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区级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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