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区禁捕退捕工作“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50000006/2020-1210818 文号:益资政办发〔2020〕12号 统一登记号:ZYDR—2020—01006 登记日期:2020-07-07 发文日期:2020-07-07 信息时效期:2025-07-07 所属机构:资阳区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资阳区

ZYDR—2020—01006

 

 

 

益资政办发〔2020〕12号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区禁捕退捕工作“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黄家湖新区管委会,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

《资阳区禁捕退捕工作“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资阳区禁捕退捕工作“百日集中行动”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当前禁捕退捕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农长渔发〔2019〕1号)、《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长江经济带时的重要讲话和“长江十年禁渔,为大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实现长江流域全面禁渔,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原则,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稳妥落实退捕政策。坚持属地管理与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好本辖区市场管理和堤段水面的巡查等工作;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资阳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禁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资政办函〔2019〕37号)等文件要求,依据禁捕退捕工作“百日集中行动”工作小组的职能分工(具体见附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力推动禁捕退捕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三、目标任务

禁捕退捕工作“百日集中行动”从2020年6月22日起,到2020年9月21日结束,为期三个月。主要目标任务为:全面完成退捕渔民精准识别和渔船渔具的回收拆解,落实退捕渔民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非法渔获物交易行为,保持严打严治高压态势,全面清理非法渔具、非法捕捞船只,维护禁捕秩序和水域生态环境。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发现非法网具一律拆除,发现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一律没收拆解,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现重点水域无非法捕捞网具、无涉渔“三无”船舶的目标。规范重点水域垂钓行为,引导垂钓爱好者树立正确垂钓理念。维护辖区水域生态安全,确保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做到“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湖)。规范行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渔获物购销行为,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加工等地下产业链。

四、工作步骤与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资江沿岸、水产交易市场、河鲜销售门店、饭店等场所,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渔通告、设立警示牌、发放宣传单、与商户餐饮业主签订责任状、承诺书等形式,广泛宣传退捕禁捕、规范垂钓和严禁买卖交易河鱼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部门要密切关注涉渔涉捕的信访问题和网络舆情,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形成“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日常监管

一是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渔政部门要继续严格执行24小时不间断巡河检查值班制度。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河中无渔船、岸上无网具”。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成立护渔巡逻队,分时段、堤段排班巡逻,加强对本辖区内河面的巡查工作,发现非法捕捞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渔政部门或当地派出所。

二是规范休闲垂钓行为。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护渔巡逻队负责对辖区内垂钓行为进行清查,严格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对违规垂钓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强非法渔获物的源头和终端管控。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渔政、商务、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加大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餐馆、酒店,尤其是“特色河鱼馆”“野生鱼馆”等场所监管力度,严禁经营销售河鱼。对悬挂经营销售河鱼门店的标牌标识,要及时拆除。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集贸市场、经营门店、饭店等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市场无河鱼”。

(三)开展综合执法

一是清河行动。由渔政部门牵头,会同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安排专门力量,水陆同步深入推进“清河行动”夏季攻势。根据非法捕捞人员的活动规律,聚焦周末、节日、假日、凌晨,开展突击巡查执法检查和文明劝导活动,守住“江河湖泊水面无渔船”的工作底线。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对辖区内停靠在江、河、湖水面的“三无”船舶进行全面清查,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一律集中销毁。

二是市场河鱼清查行动。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渔政、商务和公安部门配合,进市场商铺、入餐饮饭店,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餐饮单位非法渔获物购销行为,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加工等地下产业链,力争做到该关店子的要关店子,该拆摊子的要拆摊子,该下牌子的要下牌子。

三是以案释法。要大力推进和协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涉渔“三无”船舶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集中查处和公布一批非法捕捞、非法垂钓、非法交易买卖河鱼的典型案件,顶格处罚,形成打击非法捕捞的强大震慑。

(四)夯实基础工作

要根据国务院视频会议精神,再次开展渔民身份精准识别“回头看”,对辖区内退捕渔民严格按照省定政策分类精准识别。要严格落实禁捕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培训、社保等相关政策,切实关心关注退捕渔民生产生活。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要按照我区退捕工作“四个必须、五个一律、六轮公示”的要求,整理完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本级的相关台账、表格、会议记录等原始资料,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归档及时。要稳定渔政执法队伍,充实人员力量,尽快将“资阳智慧渔政”投入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禁捕退捕是一项生态工程、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作为全省禁捕退捕工作试点区县(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围绕“禁得住、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的工作目标,将禁捕退捕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

(二)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禁捕退捕工作“百日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曾文谦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邹卫球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医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审计局、区经管站、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各部门单位要保障人员力量和工作经费,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禁捕退捕工作“百日集中行动”工作组职责分工

 


附件

 

禁捕退捕工作“百日集中行动”工作组职 责 分 工

 

为严格落实禁捕退捕工作“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要按照相应工作职责分工到位,责任到人。

一、清河组

组  长:陶乐农  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杨志勇  李  兵  王宏宇  陈  樑  尹  豹

曹  聪  龚志科  谭立华  崔立新  熊  亮

蔡青青  张述明  刘  卫  曹伟峰  刘拥军

(工作值班排班表报领导小组备案)

工作职责:渔政部门执法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对辖区内河面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捕捞行为。

水利部门负责重要水域的巡查执法,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履行水政执法职能。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水生野生动物行为,依法整治并查处“三无”船舶(涉渔“三无”船舶除外)及通航水域内的非法浮动设备(垂钓浮台),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二、市场清查组

组  长:崔奇志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延元  肖谷文  田小平  曾国宏  彭西忠

成  员:谢可可   刘新华   黄开洪   龚  伟   陈  军    郭  宇    赵子能    卢翊君    陈兆新    蔡建军

侯庆宇  李  浩    熊  勇  刘电文    肖宏辉    邢其斌    栗  江    符剑平    彭奋勇    彭启明    钟世荣

(工作值班排班表报领导小组备案)

工作职责:负责交易场所、商场超市、电商平台、餐饮企业、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禁用渔具制造、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收购、销售非法渔获物和生产经营禁用渔具的行为;落实市场和餐饮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水产经销商户和各餐饮企业对采购的水产品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招牌标识和菜单等不得出现“野生鱼、河鱼”等字样;开展执法行动。

三、护渔巡逻组

组  长:李卫文  新桥河镇党委委员

肖智勇  茈湖口镇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孙  红  沙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孙云波  张家塞乡党委副书记

熊  瑛  汽车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卜  艳  大码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剑华  长春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谢天舒  长春镇人民政府三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邱楚镇  沈  斌  殷志高  李益辉  陈国根

陈益洲  刘建玲  崔永惺  符  威

成  员: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护渔巡逻队队员(确保24小时不间断巡逻,具体排班安排报领导小组备案)

工作职责:组织护渔巡逻队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制止,对辖区内垂钓行为(含桥上、船上)进行清查,对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垂钓行为进行劝止,情节严重的报渔政和公安部门严肃查处。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蔡东赢  区委网信办主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

副组长:莫雨凡

成  员:肖谷文   唐  毅   周寒雨   王  伟    杨  扬    曹  玲   宋朝辉    崔  巍    文  青    刘建玲   王  凯

工作职责:与媒体对接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和处理网络舆情。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的宣传报道员至少每两天报送一条信息;清河组与市场清查组的宣传报道员,每天报送一条以上信息。

五、打击处理组

组  长:夏辉球  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姜  峰  杨志勇  肖谷文  钟  毅

成  员:市公安局资阳分局、水上派出所、渔政站、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执法人员

工作职责:参与联合执法,依法打击以暴力行为阻碍执法犯罪行为,推进和协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力度,侦查查处非法捕捞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六、信访组

组  长:周朝晖  区信访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志勇

成  员:刘  彦  李  兵  谢乐京

工作职责:做好退捕渔民的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处理涉渔涉捕信访行为。

七、基础工作组

组  长:陶乐农  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杨志勇

成  员: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落实渔民身份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整理完善相关台账、表格、会议记录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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