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部分 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索 引 号:50000006/2020-1202734 文号:益资政办发〔2020〕10号 统一登记号:ZYDR—2020—01005 登记日期:2020-06-19 发文日期:2020-06-19 信息时效期:2025-06-19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资阳区

ZYDR—2020—01005

益资政办发〔2020〕10号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湘政办发〔2019〕55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下放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52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沟通,无缝对接

区直有关部门要将下放事项目录和有关要求通知本系统和下属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积极对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管理权限切实做好承接工作,并及时在相关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予以公布。

二、加强指导,规范管理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赋权工作的业务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要主动与区直有关部门对接,针对下放的社会经济管理权限,制定相关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承接到位。区直有关部门要做好对下放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监管缺位。

三、加强督查,严格追责

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衔接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因不认真执行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下放事项不到位、滥用管理权限、不认真进行衔接以及衔接工作不及时等问题,造成应接收项目未承接到位的部门单位,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资阳区下放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附件

资阳区下放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序号

赋权部门

赋权事项

赋权方式

备     注

直接赋权

委托下放

服务前移

1

市公安局资阳分局

居民身份证核发

服务前移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公安派出所

2

市公安局资阳分局

居住证核发

服务前移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公安派出所

3

市公安局资阳分局

流动人口管理

服务前移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公安派出所以及村、社区

4

区民政局

临时救助待遇核定

直接赋权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5

区民政局

城乡特困供养待遇核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6

区民政局

办理特困供养证

服务前移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7

区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服务前移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8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费征收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由税务部门代征代收

9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社保证明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前移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10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11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12

区医保局

医保证明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13

区医保局

城乡医疗救助待遇核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14

区自然资源局

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的处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15

区自然资源局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16

区自然资源局

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17

区自然资源局

拒不交还土地或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处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18

区自然资源局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19

区自然资源局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处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20

区自然资源局

临时占用耕地期满1年未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21

区自然资源局

在临时使用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22

区自然资源局

重建、扩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23

区自然资源局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24

区自然资源局

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25

区自然资源局

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及采取破坏性方法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的处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26

区自然资源局

城市、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规划许可

直接赋权至乡镇

27

区自然资源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直接赋权至乡镇

28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保障住房补贴

服务前移至街道

29

区农业农村局

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的处罚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30

区农业农村局

对辖区内秸秆、垃圾等生物质焚烧的监管执法

服务前移至乡镇

31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区自然资源局

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和耕地保护的监管和执法

服务前移至乡镇

32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执法

服务前移至乡镇

33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管执法

服务前移至乡镇

34

区卫生健康局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35

区卫生健康局

生育服务证发放

直接下放到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服务前移至村、社区

36

区卫生健康局

违法生育子女的行政征收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37

区退役军人局

优抚对象临时补助给付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38

区林业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核发

服务前移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39

区林业局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服务前移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40

区市场监管局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

服务前移至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41

区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

服务前移至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42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个体)

服务前移至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43

区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服务前移至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44

区应急管理局

代收救灾捐赠款物

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45

区城管执法局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直接赋权至乡镇

46

区城管执法局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

直接赋权至乡镇

47

区城管执法局

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赋权至乡镇

48

区城管执法局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委托下放至乡镇

49

区城管执法局

临时占地、挖掘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委托下放至乡镇

50

区城管执法局

绿化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赋权至乡镇

51

区城管执法局

临时占地、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直接赋权至乡镇

52

区城管执法局

临时建设违法的处罚

直接赋权至乡镇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