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益阳市资阳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索 引 号:50000006/2020-1169492 文号:益资政办发〔2020〕6号 统一登记号:ZYDR—2020—01001 登记日期:2020-04-08 发文日期:2020-04-08 信息时效期:2025-04-08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资阳区

ZYDR—2020—01001

 

 

益资政办发〔2020〕6号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益阳市资阳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春经开区、黄家湖新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9〕50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本地实际,我办对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今后,凡未纳入本级目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竞争机制,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附件:资阳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附件:资阳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