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区生态环境管理2024年度自评估报告
索 引 号:zyqccjkq/2025-2045248 发布机构:长春经开区 发文日期:2025-03-1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园区概况

  长春经开区园区位于益阳市资阳区,园区代码为S437044,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新材料、装备制造、食品加工,园区规划总面积为375.23公顷。2013年取得了《益阳长春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号为湘环评〔2013〕6号。2016年取得了《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批复号为湘环评函〔2016〕3号。2021年取得了园区跟踪评价批复,批复号为湘环评函〔2021〕8号。为优化园区规划布局,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取得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的批复,2024年3月完成调区工作,调出土地面积258.46公顷,同年6月启动扩区工作。截至目前,扩区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正在编制,待报告编制完成后报省生环厅批复。

  截至2024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88家,其中,2023年度末已入园企业86家,2024年度新入园企业2家(湖南格源钢化玻璃厂、益阳云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本年度清退企业0家。已取得环评批复企业88家,2024年新增2家,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0家。截至2024年末,累计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76家,未完成验收的有12家。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企业78家,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10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38家,其中重点管理的企业22家,简化管理企业16家,登记管理企业46家。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含新材料产业园):化学需氧量930.3t/a,氨氮93t/a,二氧化硫51.5t/a,氮氧化物79t/a。VOCs /t/a,其他/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序号

湘环评[2013]6号 (主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

批复落实情况

1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园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处理好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之间以及园区与周边农业、居住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按报告书要求在园区边缘设置绿化隔离带,在西部商贸物流区与机械装备制造区之间、工业用地与各居民安置点之间规划设置40米宽的绿化分隔,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目前,园区开发区域相对集中。三类用地区域已建成电子信息产业园,机械制造和食品加工企业大部分集中在二类和一类工业用地,各功能区相对明确。

2

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限制引进气型污染企业,严禁引进水泥、冶炼等典型气型污染企业,防止对资阳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利影响;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长春工业园企业准入与限制行业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入园企业排污浓度、企业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现有已入园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符合环评批复及“三同时”管理要求。

按照园区整体规划环评要求,制定了入园企业准入制度,按照准入制度,禁止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同时,园区要求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在清洁生产方面,园区已淘汰燃煤锅炉,鼓励企业使用天然气锅炉。另:电厂余热管道已敷设至园区部分区域,已要求管道周边用气企业应接尽接。要求企业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环保档案管理。企业管理方面,园区已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了详细的摸底排查,并针对每家企业建立了“一企一档”,同时,园区定期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环保政策要求。

3

工业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按排水规划,园区排水纳入益阳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管委会应加快完善截排污管网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内道路建设、区域开发、项目引进必须确保管网先行,实现入园企业与益阳城北污水处理厂的对接,确保园区内企业排水可以顺利纳入城北污水处理厂,企业外排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管网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外排资江。在园区企业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对接完成前,园区内应限制引进水型污染企业,已建成企业外排废水必须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一类污染物必须经处理做到车间排口达标。

园区有三座污水处理厂,其中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另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在建)预计2025年12月投入运营。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8万吨/天,主要处理居民生活废水和一般工业废水,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吨/天,主要处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水。两座污水处理厂均按一级A标准处理废水,达标后排至资江;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目前,园区主次干道市政管网已全覆盖,全部实现雨污分流。企业外排废水经自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就近的污水管网,最后排至相应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园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园区管理机构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快园区燃气工程普及率,逐步减少园区的燃煤企业的数量和用煤量,减少燃料结构型大气污染。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督促其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将气型污染相对明显的企业布置在远离居住等环境敏感区域的位置,并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减轻污染影响。

园区已淘汰燃煤锅炉,园区定期上门督促涉气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安装大气在线监测装置,确保尾气达标排放。下一步,园区将加快推进辖区内天然气管网的埋设,目前部分地段已敷设好管网。

5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园区建有2座垃圾中转站,专门收集企业以及居民生活垃圾,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转运处理。企业一般固体废物由企业自行联系厂商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园区制定了《工业危险废物监管办法》,建立了环境风险源数据库,确保辖区内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能够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6

园区要建立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

园区设立了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环保站,专门负责环保监督管理。同时,为建立健全园区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编制了《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备案。2021年10月启动了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并于2022年7月在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备案,备案编号430902-2022-054-G。

7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分隔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绿地和水面;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区内水面及区外资江的污染。

根据规划,园区在建设过程中保留了一定的自然绿地。同时,为落实环保要求,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实施了围挡、护坡、截水沟等措施,短期裸露地采用防尘网遮盖,长期裸露地采取绿化恢复的措施。园区建设过程中未发生水土流失问题。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落实情况

1、空间布局约束

(1.1)限制引进气型污染企业,严禁引进水泥、火法冶炼等典型气型污染企业;所有规划进入园区的稀土企业使用原材料的放射性满足相关标准中放射性豁免准则要求。

园区限制引进气型污染企业,未引进水泥、火法冶炼等典型气型污染企业;对将来可能进入的稀土企业,将要求企业使用原材料的放射性满足相关标准中放射性豁免准则要求。

(1.2)在园区边缘设置绿化隔离带,在西部商贸物流区与机械装备制造区之间、工业用地与各居民安置点之间设置一定距离的绿化隔离。新材料产业园区三类工业用地边界外一定距离不得新建医院、学校、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园区在相应位置设置了一定距离的绿化隔离带。新材料产业园三类工业用地边界外未新建医院和学校,与集中居民区有一定距离。

(1.3)资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园区在资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无化工项目。

2、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由白马山渠经清水潭泵站排入资江。长春经开区主区:园区企业外排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专设管道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资江。长春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区:企业产生的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在厂内自行预处理达标后经专设管道送往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资江:非涉重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在厂内经预处理达标后送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后排入资江。

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目前,园区主次干道市政管网已全覆盖,全部实现雨污分流。雨水由白马山渠经清水潭泵站排入资江,生活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企业的工业废水在厂内自行预处理达标后经专设管道送往污水处理厂处理,含重金属工业废水送往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非涉重工业废水送往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和城北污水处理厂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2)废气: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工业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及其它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强化线路板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园区涉及废气排放的企业配置了废气收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园区鼓励企业优化工艺,减少废气排放;园区对工地扬尘做了严格管控,督促企业及施工单位做好裸土覆盖,开启喷淋设施,落实“六个100%”。园区重点企业如益阳鸿源稀土有限公司等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涉VOCs企业如湖南鹰飞电子有限公司等积极开展并完成了VOCs治理工作。

(2.3)固体废弃物: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储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废产生量;加强固废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园区内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统一转运,一般固体废物由企业自行联系回收厂商,危废废物由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园区制定了《工业危险废物监管办法》,园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未造成二次污染。

(2.4)园区内电子信息(含线路板)、稀土产业等行业涉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

满足相关要求。

3、环境风险防控

(3.1)经开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园区今年组织开展了《城北污水处理厂水质超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园区定期对企业、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控环境风险。

(3.2)经开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均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加强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名录管理,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以上。严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进一步加强搬迁或退出工业企业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严格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强化园区集中治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与偷排漏排,规范企业无组织排放与物料、固体废物堆场堆存。

园区不定期对企业进行巡查,督促企业环保处理设施正常开启,禁止超标排放和偷排漏排的违法行为,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规范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堆存。

(3.4)农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未利用地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

园区无新增农用地。

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改造,鼓励使用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202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234290吨标煤,单位GDP能耗为0.271吨标煤1万元,单位增加值能耗强度0.306吨标煤1万元; 2025 年综合能源消费当量值为324354吨标煤,单位GDP能耗0.241吨标煤1万元,单位面积能耗强度0.272吨标煤/万元。

园区鼓励企业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园区已无燃煤企业。

(4.2)水资源:严格用水强度指标管理,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2020年,资阳区用水总量1.761 亿立方米; 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45立方米/万元(采用2010年不变价) ;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园区鼓励企业优化工艺程序,尽可能在各生产工艺节点实现循环用水。

(4.3)土地资源:开发区内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积极推广标准厂房和多层通用厂房。引导入省级园区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

园区内各项建设活动严格遵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自建标准化厂房,向入园企业积极推广标准化厂房。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其中城北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80000m3/d,现实际处理规模约57355m3/d,(上年度54154m3/d),主要处理园区居民生活废水和企业一般工业废水,处理工艺为“氧化沟+纤维滤池”;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为重金属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20000m3/d,现实际处理规模约9178.08m3/d,主要处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水,处理工艺为“电化学+MBR膜”。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26家,工业废水总排放量7234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26家,污水集中处理比例 100 %(按外排水量计),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车间排口达标情况及在线监测情况。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599.637t/a,氨氮130.868t/a,总氮286.088t/a,总磷9.961t/a,总镍0.143t/a,总铜0.874t/a,总铬0.0666t/a,总锌0.547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万家嘴 ,水功能区划二类,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倍。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0个,未开工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37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 3.85147t/a,氮氧化物10.4027t/a,VOCs8.41002t/a,颗粒物15.2922t/a。园区污染物排放未超过总量控制要求,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园区布设了2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同时在生环部门的支持下,园区内还布设有10个空气小微站。园区委托了湖南科比特亿美检测有限公司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对园区的环境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包含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噪声等环境要素。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0个,已完成修复0个,未开工修复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58家,2024年度产生量19772.656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232.1378t/a,自行处置77.3t/a,外委处置19394.2268t/a(部分暂存于各企业一般固废间)。危险废物产生企业41家,产生量61139.3587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34941.963 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  26467.03395 t/a(部分暂存于各企业危废间)。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处理能力/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处理工艺/。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25件,已完成整改25件,完成率100%。环保督察交办问题0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100%。

  (八)园区信用评价

  根据园区环境管理现状,对照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园区自评分11.5分,为环保诚信园区等级。

  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自评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评价

指标

评价标准

扣/加分情况

1

环境准入

规划环评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0

2

产业园区未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

0

3

化工园区认定后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达标导致复核不合格或被摘牌。

0

4

环境监管

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产业园区内存在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0

5

水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进行废水收集处理或未达标排放的。

0

6

气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内存在工业炉窑、锅炉或涉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设、运行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0

7

固废管理

产业园区内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或连续2年规范化管理评估不达标企事业单位。

0

8

土壤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内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

0

9

环境监测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0

10

监管能力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0

11

产业园区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要求或由于产业园区原因造成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恶化的情况。

0

12

产业园区建成较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并按要求将数据与省监管平台联网。

+0.5

13

产业园区内存在被评为环保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0

14

风险防控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环境应急设施和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未建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平台。

0

15

环境风险

产业园区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0

16

产业园区存在被中央或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或出现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被省级主管部门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

0

17

产业园区因发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层面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且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0

18

绿色发展

污染物减排

产业园区单位GDP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名前10%。

由省厅确定

19

创新与示范

产业园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推广。(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园区评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对象)

+2

20

公众参与

舆情与投诉

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引发集中或长时间信访、投诉、上访,引发负面舆情。

0

21

其他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其他年度任务。

0

22

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

0

23

产业园区连续两年被评为环保诚信园区。

/

总分:11.5分   等级:环保诚信园区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2024年,园区围绕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两大重点工作,积极作为,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大辖区内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截至目前为止,园区已完成了天心湖泵站、白马山渠东侧金花湖路截流管道、新祝伴山渠闸门电动改造等工程,将白马山路南侧污水引入市政污水管道、防患了金花湖路污水排入白马山渠,大大减少上游污染源。完成白马山上游渠和杨树伴山渠沿线54户居民改厕、白马山渠周边市政道路管网探测、幸福渠下游垃圾填埋区域填土、清水潭排污口黑臭淤泥的清理整治等工作,并在白马山渠上游渠、杨树傍山渠及新祝伴山渠增设6处监控摄像装备。完成北片区城市排水防涝等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和改造工程-资阳大道排水管网(山渠路截污管道工程),该工程主要杜绝城区污水排入白马山渠。二是加强对涉水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系统正常开启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和雨污管网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事件。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积极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园区要求项目施工方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的要求,加强现场监管和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扬尘控制工作标准。对于扬尘控制不达标的建筑工地,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完成国控站点重点路段28处智能喷淋抑尘系统安装。二是加强涉气企业管理。园区不定期对对涉气企业的生产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坚决落实重污染天气各类禁令的执行要求,蓝天保卫站特护期以来,园区加强企业错峰生产调度,强化监管,督促相关企业“一厂一策”执行落地情况。聘请省环科院现场勘测企业废气排放,督促奥士康投入近1000万元完成有机废气塔除雾器改造。三是开展大气污染物减排。积极推进益阳电厂热电联供工程建设,目前口味王、皇爷槟榔、奥士康已使用集中供汽,华发包装、生力材料已具备用气条件。对园区内:千岛山食品、缺牙齿食品、诺泽生物、恒晟食品、恒康洗涤5家企业的6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四是全面落实“三禁工作”。禁燃、禁烧、禁熏”工作是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点工作。目前,园区辖内7个社区,每个社区划分4-5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3名巡查人员,由社区书记统筹协调安排巡查人员对社区内所有区域开展不间断的巡查和宣传。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一)“国标”和“民标”仍存在差距:园区企业的污染排放达到了相关国家污染排放标准,而居民对其要求更高,虽然企业出具了合格的污染物检测报告,但居民仍有投诉。

  (二)在对企业的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些企业虽已办理环评及验收等相关环保手续,但企业对环保工作认知不足、环保管理经验欠缺,存在一定的违规风险。

  (三)园区内居民基数较大,老百姓对蓝天保卫战“三禁”管控要求认知层面低下,焚烧、熏制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特护期期间,熏制腊肉现象多点发生,给“三禁”工作的推进造成被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长春经开区益阳厂热电联供工程支线管网建设,解决集中供汽最后“500米”的问题。

  (二)加强企业巡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园区内所有企业开展多轮次巡查,形成系统的“问题清单”,督促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根据“问题清单”所反映情况对企业进行复查核实,如未按时完成整改,上报生环执法部门进行执法监督,推进园区生态环境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体制,利用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和控规编制的契机,进一步优化排水体制,完善雨污分流。同时,加快山渠路建设,对白马山渠周边管网进一步梳理整合。

  (四)加大宣传,针对中小微企业对环境影响保护认知的欠缺性,园区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聘好、用好第三方环保机构,为企业环保技术方面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

  (五)做好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加强散乱污小作坊巡查整治工作。

  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

2024年度“五好”园区之绿色园区自评表.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