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路街道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索 引 号:694041623/2014-676993 发布机构:汽车路街道 发文日期:2014-01-0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办事处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依法行政相关精神和要求,总结去年我街道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结合今年工作实际,特制定我街道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动街道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努力推动行政方式创新,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全面落实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领导机构。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有针对性的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特成立汽车路街道办事处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钟     汽车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钟     汽车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员:昌建红   党政办公室主任

吴声红   经济办主任

     司法所所长

薛卫红   劳动保障站站长

陈艺峰   综治办副主任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梁伏元   民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昌建红兼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科室及各社区进行监督考核。

三、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法制度,营造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1、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重视培养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经济发展的优秀干部。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2、认真落实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有两次学法专题,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推进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内容。

    3、注重法律知识的培训。要定期组织机关有关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规知识,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在此基础上,要结合六五普法教育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新法规、新政策的学习活动,不断树立全体机关人员依法执政的自觉性。

    4、着力营造依法行政的氛围。要大力宣传法治观念,通过会议、横幅、电子显示屏、LED屏、墙画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普及依法行政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执法方式,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制度保障

    要着眼新形势条件下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要求,根据街道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和完善依法行政的方法措施,以制度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要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在进行制度建设时,努力推动工作方法与执法方式的创新,确保制度的明确具体、科学规范、切合实际、切实可行。

    1、坚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公开透明是建立法治街道的必要前提,为此,今年要继续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街道日常工作中的信息公开制度,对于干部人事、财政、重点工作、工程以及城市建设管理、人口计划生育、环境和文化体育发展等项目内容,做到及时公开、有效公开。  

    2、坚持集中和民主决策制度。对凡是涉及街道重大事务,必须严格班子会议决策制度,层层审核把关,反复论证,防止出现少数人拍板的不负责现象。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利益、干部调整使用、重大工程项目,要在民主讨论决策的基础上,还要实施公示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推进制度创新工作。开展政府透明化运动,建立政务依法公开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预警机制,勇于创造应急管理新路径,让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物安全得到最大程度地保障。

   (三)规范行政行为,严肃作风纪律,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全面监督

    一方面,依法行政工作中仍存在着不少需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要逐步转变街道职能,不断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理顺政府条块结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日常行政行为。进一步完善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制发标准、程序和签发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杜绝出现和法律、法规、上级党委、街道下发文件精神不一致的情况,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另一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对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规范执法方面的培训,增强规范执法的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成立街道规范执法和依法行政监督小组,对街道干部重点是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监督考核,防止违法问题的发生;定期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特别对一些重大工程和强制性措施,邀请各界代表进行现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的程序、内容合法有效。对凡是在行政过程中违反行政许可规定或无视行政规定徇私舞弊、变相索要以及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后被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行政当事人负有直接责任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特别是涉及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违章建筑查处和环保执法、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法律、法规较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行政法和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严格程序,该事先告知的必须事先告知,该发放整改通知书的务必发放。在此基础上,按照权限要求,严格落实审查报批,防止出现程序和权限违法现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和合法化。

   (四)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回应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发展要求

    要充分发扬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建立完整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形成科学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做到政务公开,发扬民主,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措施要进行充分的法律、规划和可行性论证,广泛听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决策时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集体讨论,尊重客观事实,从多种决策方案中,优中选优;决策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跟踪和督促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决策实施后,要实行决策错误追究制;决策实施终结时,要由决策监督机构进行客观的决策效果评价。

    (五)加强行政调解,畅通信访渠道,发挥依法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

    一方面,加强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建立由街道负总责,司法所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做好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另一方面,建立畅通有序的信访工作机制。坚持开展领导公开接待日活动,健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交办、督办、答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和制度,着力提高信访办结率和息访息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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