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
所长:石勇刚
电话:3331366
职责职能: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行工作;
4、组织协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7、代表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