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所长:卜艳
科室电话:2669196
职责: 1、负责本级财政所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负责本级机关财务管理,按规定用途支付本级机关的日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3、负责本级财政的现金支付和银行核算业务。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工作,协助税务部门完成国、地税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