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桥河镇内设机构信息
索 引 号:zyqxqhz/2020-709141 发布机构:新桥河镇 发文日期:2020-02-2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刘胜军) 

 主要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人武部、上级政协交办的工作以及工青妇、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信访、接待、文件起草、会务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党建工作站(站长:卢玲琳)

负责本镇党建方面工作,按照党委会议决议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并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具体负责本镇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群团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调研工作,整顿后进党支部,认真组织机关干部的政治学习、配合镇党委加大对村级(后备)干部和党员的培训和学习。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彭樱)

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招商引资、发展乡镇工业、科技科普,抓好安全生产;承担农民负责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及统计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工作;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工作。

四、财政所(所长:吴蓉)

主要承担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监督、税收协管等工作。

五、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民政所长:龚学兵;劳管站长:钟梅)

主要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建立健全,组织救灾救济,辖区殡葬改革、城乡困难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抚恤、“五保户”和“三无”对象的供养;劳动力资源管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龚星)

主要承担镇人口计划制定、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统计和督查指导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为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生殖健康和临床医疗服务等工作。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崔跃华)

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公安、司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扶贫办(主任:莫剑锋)

负责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及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审验;负责扶贫资金的办理、发放、监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熊建夫)

主要负责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完成镇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文体卫站(站长:熊晓燕)

主要承担乡村文化宣传和文化事业建设、农村广播影视管理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协助管理农村卫生事业、乡镇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和文物市场等。

十一、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黄海生)

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水产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和病虫害预测及防治指导等工作。

十二、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所长:郭浪)

主要承担村镇建设、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综合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村镇建设、施工队伍、工程质量、公用设施等。

十三、镇纪委 (副书记:王育文)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党纪、党规、政纪法规。主要负责全镇党的纪律监察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党风党纪、政风政纪、宣传教育规划实施工作,教育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为政廉洁。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予和交办的各项任务。完成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拟定或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十三、武装部(副部长:颜志贤)

接受上级军事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军事、兵役工作。根据上级军事部门的指示和要求,负责兵役登记、兵役征集、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同级、民兵整组等工作。组织和发动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发挥民兵在三个文明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平时负责组织民兵担负重大抢险设备、治安任务,战时负责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等任务。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军烈优抚工作和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协同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置保护工作,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任务。

十四、经营管理站(主任:阳建斌)

主要负责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审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合作社、协会指导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及纠纷的调解;农村土地流转指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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